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须由经培训合格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负责。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肉品检验人员要加盖相应的检验处理,隔离存放。无害化处理前,应认真检查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通知单是否齐全、相符,当地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及屠宰企业保存好每次无害化处理的影像资料。对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根据其危害级别,养殖场无害化处理方法,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l6548-2006)的规定,进行高温、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天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害化处理制度、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尽快彻底扑灭动物疫病,消灭疫源,规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定本制度,请认真遵守执行。
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每个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要定期向所在地或受委托的县(市、区)报告病死畜禽的收集处理情况。3.强化配置无害化处理设施。动物隔离场、畜禽定点屠宰场、专业化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家禽3000只以上、兔300只以上的规模饲养场,原则上2015年年底前须依法建设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优先选择生物发酵等模式(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6)。不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必须与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处理协议。新建相关企业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