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废旧物资管理行为过程是否符合制度进行监察
针对废旧物资管理存在的五个问题和五个业务特征,在我们设计废旧物资管理行为过程的制度符合性监察内容时,必须与这些问题与特征相结合。废旧物资管理行为符合性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十四个方面:
(1)废旧物资的废旧鉴定确认过程;
(2)废旧物资的分类清理归堆过程;
(3)废旧物资的再利用管理过程;
(4)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过程;
(5)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过程;
(6)废旧物资购买单位投标资格标准确定过程;
(7)废旧物资处置购买单位投标资格评审过程;
(8)出售方与合格投标单位投标购买之前的沟通过程;
(9)合格投标单位的履约保证措施确定与落实过程;
(11)废旧物资处置定价过程;
(11)废旧物资处置数量确定过程;
(12)废旧物资处置监督过程;
(13)废旧物资处置回收款入账管理过程;
(14)废旧物资处置统计与分析过程。
围绕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建设充分性情况进行监察
充分性监察的目的在于做到废旧物资管理过程均有章可循。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效能监察首先要监察企业管理层围绕废旧物资管理是否建立了对应的制度管理体系,并且是否充分覆盖废旧物资管理各方面。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充分性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企业废旧物资管理的内部管控环境,回收,包括废旧物资管理的管控权力制衡与职责、关键岗位设置、废旧物资管理控制指标的明确情况,企业厂房回收,如废旧物资处理项目层次是否有决定权,谁监督处理过程,谁进行账务登记管理,相互岗位的设置与职责分工情况是否相互制约;
二是对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潜在失控风险环节的识别、评估与防范情况;
三是围绕废旧物资规范管理活动制定的制度、授权、复核、报告与统计、业务监督与检查规定情况;
四是是否建立了废旧物资管理情况报表制度;
五是是否建立了废旧物资管理过程的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