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国注册
如果是五个国家以内的注册申请,商标注册转让,建议通过单国注册,这样在费用上面比较划算。
A)审查原则,使用在先原则或注册在先原则,或者二者相结合的保护原则。
B)关于审查流程,有的国家是先核发注册证再公告,服务类商标,有的是和我们国家一样,先公告再发证。
流程有下面两种:1、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2、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C)关于审查时间,审查时间一般是6-12个月或12-24个月左右,当然最短的审查时间是1-2个月的黎巴嫩,商标转让协议,而且注册后15年有效期;最长的是5年左右的塞浦路斯;孟加拉的是36-48个月;要到后面两个国家注册要提前五年做好打算。
D)关于申请与收费,部分国家是一表一类申请,商标,部分国家是一表多类申请,差不多各占50%的比例,但无论申请多少个类别使用申请表是一份还是多份,都是要按类来缴费的。只不过是少部分国家从第二个类别开始的计费与首类不同而已。也有极少数国家是按群组收费的和按实际商品个数计费的。
F)关于权利生效,公告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注册完成;商标权利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生效。
G)关于有效期,有的国家是申请日起10年或注册日起10年,也有少部分是申请日起7年或者注册日起7年。(其中缅甸是有效期3年,从申请之日起三年就要续展;孟加拉的是注册之日起7年有效,但是续展之后有效期是15年;巴基斯坦和塞浦路斯有效期是申请之日起7年,续展之后有效期是14年。)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