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guo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9类优惠事项,都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二条。
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需要备案的主体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76号公告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税收优惠,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参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税务总局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目录》。
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能够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投资的决策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投资区域、公司组织结构、投资方向进行选择设计,以规避税务风险、合法减轻纳税负担。
入驻保家工业园优惠政策
根据彭水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企业税收优惠,以总部经济方式入驻保家工业园区的: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30%-50%扶持给企业 (增值税50%上缴给中央财政,50%留存地方财政);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30%-50%奖励给企业(所得税60%上缴给中央财政,40%留存地方财政)。如果是纳税大户可一事一议,享受特别优惠财政扶持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