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回收利用为主,出售处理为辅的原则。对于能修复或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必须加以回收利用,不得对外出售。
(二)坚持内部优先调剂的原则。对于本单位能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及时挑选,不能利用的,专业回收电子产品,由分公司进行内部调剂。对于无l修复利用价值的,由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小组鉴定后,报上级废旧物资处理办公室办理手续,中山回收电子产品,需要出售时,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比价出售。出售时,大量回收电子产品,必须经分公司有关部门参与
废旧物资的回收
报废固定资产的回收:对已经认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原使用部门凭《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将报废设备送安全技术部指定回收地点。
回收物资的保管
1.安全技术部凭使用部门提交的《物资(部件、材料)回收申请单》将二次利用物资签收入库,并重新登记以备再次使用。
2.安全技术部发料时,相同规格型号的物资,原则上先发二次利用物资,各部门在领用物资时原则上先领用二次利用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