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5t单梁起重机,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单梁起重机,方能起吊。
① 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10t单梁起重机导轨,大车停靠在所指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②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③ 做好交接班工作。 4、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