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保理
出口保理(Export factoring)
出口保理的定义
出口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对采用赊销等信用方式出口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出口商在受让其应S账款的基础上,提供信用d保、货款C收、销售分类账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出口保理按照保理商是否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划分,分为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按照是否需要融资划分,分为融资性保理和非融资性保理;按买断与否划分,分为买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
出口保理申请资料
1、出口商营业执照、进出口贸易合同、近期财务报表;
2、《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进口商基本情况表》;
3、债权转让单据;
4、出口保理商要求的其他资料
出口保理申办程序
1、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申请办理出口保理业务,提供出口保理商要求的资料;
2、出口保理商审核同意后,与出口商签定出口保理协议;
3、出口商将进口商的有关情况及交易资料提交给出口保理商;
4、出口保理商将资料整理后转送进口商所在国内的经选定的进口保理商;
5、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将调查结果及可提供信用额度的建议通知出口保理商;
6、出口保理商转通知出口商,如果该进口商资信可靠,则出口保理商对进出口双方间的交易加以确认;
7、进出口双方签定以保理方式结算的贸易合同;
8、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备货装运后,将F票及有关货运单据交给出口保理商;
9、出口保理商按出口商要求,预付其一般不超过80%的货款或采用买断P的形式,即按票面金额扣除利息等各项费用后,将货款余额无追索权地付给出口商;
10、出口保理商随即将F票及单据转寄进口保理商,后者入帐,进行财务管理及负责C收货款;
11、F票、汇票到期后,进口商按票面金额付款给进口保理商(如果进口商在F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出口货代,进口保理商做D保付款);
12、进口保理商扣除服务费后将余下货款划付给出口保理商;
13、出口保理商在扣除预付货款、佣金、银行转帐及其他费用后,将余款交给出口商;如果是买断的,则结帐即可。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产生
国际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主要产生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种是国际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国际货运代理未能履行代理义务,中国到印尼出口货代,或在使用自有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出现事故的情况下,无权向任何人追索。
另一种是分包人的过失。在“背对背”签约的情况下,责任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分包人的行为或遗漏,而国际货运代理没有任何过错。此时,中国到越南出口货代,从理论上讲国际货运代理有充分的追索权,但复杂的实际情况却使其无法全部甚至部分地从责任人处得到补偿,如:海运(或陆运)承运人破产。
还有一种是保险责任不合理。在“不同情况的保险”责任下,单证不是“背对背”的,而是规定了不同的责任限制,从而使分包人或责任小于国际货运代理或免责。
上述三种情况所涉及的风险,国际货运代理都可以通过投保责任险,从不同的渠道得到保险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