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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广播电视局成立于1989年9月,1996年全市机构改革时,更名为广播电视事业局,是长乐市广播电视宣传、广电传输网络建设及技术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人秘科、计财科、事业科、总编室、社会管理科等5个科室,下辖市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及16个基层广播电视站。
长乐市广播电视台于1998年11月由长乐市广播电台和长乐市有线电视台合并组成,下设工程部、技术部、新闻部、专题部、广告部、收费部等6个部门。主要负责着全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及技术维护和经营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主要是自办新闻电视节目及调频广播节目。目前,自办电视节目有每周三组《长乐新闻》、一组《吴航大地》和每周五的《农村服务》栏目及点歌节目,《长乐新闻》以时政新闻为主,每周二、四、六首播,《吴航大地》以专题新闻为主,周一首播,周三重播。播出时段为当天20:00、22:30,次日12:00、20:00,节目长度为15~30分钟。调频广播频率为88.4Mhz,调频广播覆盖率达100%,播出时间为5:55~13:00、16:05~20:30,主要自办栏目有《塔山晨曲》、《长乐新闻》、《综合信息》、《时政专题》、《空中服务台》、《文化沙龙》、《空中戏苑》、《天气预报》等栏目,自办节目播出时间为400分钟。
目前全市广播电视已实现了有线、无线双重覆盖,综合覆盖率达100%,已联网地区的用户可以收看到35套有线电视节目。全市除江田镇南阳村、松下镇长屿村以及航城街道的石屏等3个行政村因地处边远海岛、山村暂时无法联网外,其余行政村全部实现有线电视联网,全市联网有线电视用户超过14万户。
长乐电视台综合频道刊例价
电视广告收费标准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1.广告插播: 单位:人民币(元)/次
长度 时段 | 5秒 | 10秒 | 15秒 | 20秒 | 30秒 | 40秒 | |
A段(18:00-22:30) | 360 | 560 | 800 | 900 | 1200 | 1400 | |
B段 (11:30-13:00) (17:00-17:50) (22:30-23:45) | 300 | 440 | 600 | 700 | 900 | 1200 | |
C段(其他) | 180 | 220 | 260 | 300 | 360 | 480 | |
备 注 | 1.时长不足10秒,以10秒为标准进行计价; 2.广告位置:(正/倒一)加收20%,(正/倒二)15%,(正/倒三)10% | ||||||
2、角标广告:
广告形式 | 投放剧场 | 广告费用 |
挂角标 | 白天电视剧 | 1000元/集 |
挂角标 | 晚上电视剧 | 1400元/集 |
3.游字广告:
广告形式 | 投放剧场 | 广告费用 | 备注 |
走字幕 | 上午 | 500元/次/条 | 单条广告字数控制在50个字以内,如超过10个字,按两条收费。 |
中午 | 500元/次/条 | ||
晚上 | 800元/次/条 |
4.制作费用:
全屏字幕 | 背景图片 | 拍摄+编辑 |
1000元 | 1600元 | 2000元起 |
5.寻人寻物:
播出时间 | A段(18:00-22:30)2次+B段(11:30-13:00)1次 |
播出费用 | 2000元/2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