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到香港危险品运输 中港进出口 危险品物流 危险品运输公司
危险品主要分为订舱,申报,截单,进港,报关,签单几个部分
01 法律法规依据
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4章节中明确了有限数量的危险货物,按包装,符合该章规定,除所列的7种情形外(其中没有4.1.1.3 相关包装检测的试验要求),不适用本规则的任何其他规定。
为此,企业以海运方式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如果使用有限数量包装则不需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所有危险品出口都是要做危包证的,或者有可以代替危包证的资料,比如做包装或者船级证。危包证需要工厂在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申请的。办危包证首先需要危险品包装性能单和分类鉴定报告。等商检局检查过用此包装的产品合格后,就可以拿到危包证了。各地商检局的规定都不是很一样的,需要到工厂的当地商检局去咨询办理和审批。时间也不一定可能两三天可能两三周都有可能。
02 有限数量包装规定
危险货物采用有限数量包装直观地说就是运输某一危险货物时,在采用包装方面,用许多小桶、小瓶替代大包件,然后将这些小包件置于一结实的外包装内,并在外包装内添加吸收剂材料,降低潜在危害或危险性。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件不再需要显示所装货物的易燃、腐蚀性、氧化性等运输标签、海洋污染物标记、正确运输名称和联合国编号,但需显示下图中的有限数量包件标记。
有限数量包件标记的上下部分和边线应为黑色,中间区域为白色或适当反差色,标记的*小尺寸:100mm*100mm,菱形边的*小宽度:2mm;如包件的大小需要,可缩小尺寸,但不得小于50mm*50mm,且标记仍应清晰可见。
包件重量
例如,近期比较常见的酒精**剂,联合国编号1170,适用于III类包装的有限数量是5L。也就是说每个小包装的*大容积不能超过5L。如果小包装是易碎或者易破的,例如玻璃、瓷器、粗陶瓷或某些塑料等制造的内包装,则需要放在符合一定要求的中间包装内,再放入外包装。包装件的总毛重不应超过20千克。如果内包装不是易碎或者易破的,则无需使用中间包装,包装件的总毛重不应超过30千克。
注意!有限数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危险货物。
03 有限数量包装检验内容
海关对以有限数量方式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4章以及《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GB 28644.2-2012)、《出口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包装检验规程》(SN/T 4149-2015)等要求进行检验。
04 申报注意事项
1. “包装类别”怎么填?使用有限数量包装的,可以选择“无”。
2. “包装UN标记”怎么填?使用有限数量包装的,可以填写“/”。
如果您的货物进出口香港需要吨车及其他车辆,您可以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电话:133-1295-0338 我们可以直接为您指导相关流程,及根据您的货物给出建议车类型、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