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卫 职 责
一、对出入工厂的人员和车辆要认真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厂,禁止携带无手续、账物不符的公物出厂,一经发现,扣押物品,交厂处理。
二、汽车完工出厂须持有财务结算手续,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三、凡在工厂统一休息日或节假日进入厂区的员工须经厂领导或值班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四、厂生产禁止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和儿童进入生产工。
五、门卫必须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优质服务,不得脱岗。
六、工作中遇有个别违章无理取闹,干扰门卫正常工作者,VG1246090003,经耐心劝说无效,当即报厂领导处理。
汽车修理出厂程序表
接待用户、检查车况、确定维修项目
下达车辆维修任务单
维修班组根据任务单开展修理,并依据维修需要提出
配件更换清单,修理完毕进行初检试车。
对维修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总检试车验收
清洗车辆、通知用户结帐接车
车辆出厂制度
一、所有经本厂维修的车辆在接车前,应事先办理财务结帐手续,凭结帐手续接车。
二、修理中更换的旧件,若用户要带走,由修理班组与调度如数清点数量后交用户携带出厂。
三、用户接验车时,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调度人员,不能自行分解、调整。
四、检查验车时,需用汽车应由原单位负责。用户试车中,因操作不当出现人为机械事故,由用户负责。
五、大修车辆出厂时,应向用户讲明有关注意事项,以保证用户安全、正常的使用,避免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