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设备运行除尘器重点部位维护
不同类别的除尘器,具有不同的故障表现和处理方法,维护操作时要区别对待。
(1)袋式除尘器:
1)滤袋阻力过高时,应维护修理清灰系统工作正常,提升清灰强度;
2)滤袋阻力过低,排放浓度超标时,应在停机时检査与更换部分破损滤袋;
3)排灰不畅时,应注意排査卸灰阀上部有无异物阻挡或料仓内是否膨料,注意排除可能的故障原因;
4) 一般故障疑点排除后,处理风量仍然不够,阻力巨大,要注意排査和消除低于露1点下运行的本质性技术缺陷。
(2)静电除尘器:
1)二次电压送不上电,电场内频繁闪络时,DM型一体化自洁式打磨除尘工作台厂,重点检査与排除断线、板(极)间距不均匀;
2)正常状态、二次电压送不上时,重点排除石英(陶瓷)管内结露;
3)出灰系统不畅时,按排灰系统全程逐级排除故障;
4)电气系统故障,按电气专业要求排除故障。
除尘设备安装竣工后验收原则
除尘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竣工后,历经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考核,具备生产运行条件, 应当遵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分口管理的原则和《建设项 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本着“先编制与批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或建设项目环 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程序,科学编制与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 测报告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供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适时组织与实施建设 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应由具有 省级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应遵守下列原则:
(1)以《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为依据,按承包工程量组织整体验收的原则;
(2)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补充的质量控制原则;
(3)以承包合同总额为准的费用总承包原则;
(4)投产运行一年内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