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财产转移审计
北京苏融自成立以来,陆续与多家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事务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达成了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北京审计费标准,联手打造大平台概念,力争为客户提供全Q方位的服务。 我们的团队技术指导专家主要由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会计师专家、部分卓有建树的中青年专家和已离职的知名专家组成,另有若干境外专家加盟。
财产转移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1 会计报表及附注2 全部账目3 会计凭证4 科目余额表5 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6 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产权证明7 长短期投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8 借款合同,抵押资料9 固定资产盘点表10 存货盘点表11 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12 发F票使用情况汇总表13 营业执照14 税务登记证1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16 财产转让协议17 公司章程18 设立、变更验资报告、评估报告19 以前年度审计报告20 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新企业所得税法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一款规定,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从法条可以看出,以研发费用是否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服务北京审计人,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对哪些属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北京审计,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北京军区北京审计事务所,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