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通用门式起重机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测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作业的通用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10吨半门式龙门吊,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抓斗或电动吸盘(起重电磁铁),5吨半门式龙门吊,或同时使用其中二种或三种
门式起重机间距尺寸确定
在工作中,门式起重机外部尺寸与堆场的货物及运输车辆通道之间应留有一定的空间尺寸,半门式龙门吊,以利于装卸作业。一般运输车辆在跨度内装卸时,20吨半门式龙门吊,应保持与门腿有0.7m以上的间距。吊具在不工作时应与运输车辆有0.5m以上的间距,货物过门腿时,应有0.5m以上的间距。
轮距的确定原则
(a)能满足门架沿起重机轨道方向的稳定性要求;
(b)货物的外形尺寸要能顺利通过支腿平面钢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