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额定电压1kV及以上-52kV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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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压1 kV及以上、52 kV及以下的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7C/283/CDV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  行业标准室

二○○二年八月
额定电压1 kV及以上、52 kV及以下的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 概述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额定电压1 kV及以上、52 kV及以下、使用频率直到60 Hz的户外、户内使用的、工厂装配完整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要求。外壳内可包含固定的和可移开的组件以及可以充有提供绝缘的流体(液体或气体)。
尽管主要针对于三相系统,但是,本标准也可用于单相或两相系统。
在期望对于人员的保护水平下,本标准定义了几种类型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用以下几点来区分:
——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进行维修的情况下,电网运行连续的后果;
——设备维修的需要和便利。
应该提请注意的是,设施的安全性取决于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配合、安装和运行。
对于含有充气隔室的金属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设计压力限于最大值为300 kPa(相对压力)。对于设计压力超过300 kPa(相对压力)的充气隔室,参照IEC 60517
特殊用途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如存在火焰的大气里、矿井中或船上,可能需要补充要求。
包含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组件应按他们各自相关的标准进行设计和试验。考虑到他们安装在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本标准补充了各个元件的标准。
具有绝缘外壳的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由IEC 60466涵盖。
额定电压52 kV以上、大气压力下的空气绝缘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考虑了IEC 60694的绝缘水平后可由本标准涵盖。

1.2 引用标准

IEC 60050-1511978) 国际电工词汇  电的和磁的器件
IEC 60050-4411984) 国际电工词汇  开关设备、控制设备和熔断器
IEC 60060-11989)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定义和试验要求
IEC 601371995)  交流电压1000 V以上的绝缘套管
IEC 60243-11998)  电气材料的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的试验
IEC 60265-11998)  高压负荷开关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以上、52 kV及以下的负荷开关
IEC 602701981)  局部放电测量
IEC 604661987)  额定电压1 kV以上直到并包括38 kV的交流绝缘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EC 604702000)  高压交流接触器和基于接触器的电动机起动器
IEC 60480(1974) 从电气设备中取出的六氟化硫的检查导则
IEC 60517(1990)  额定电压72.5 kV及以上的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EC 60529(1989) 外壳的防护等级(IP代码)
IEC 60694(199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IEC 60724(2000)  额定电压1 kV(Um=1.2 kV)和3 kV(Um=3.6 kV)电缆的短路温度限值
IEC 60909(1988)  三相交流系统中的短路电流计算
IEC 60932(1988)  用于严酷气候条件下的额定电压1 kV~72.5 kV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附加要求
IEC 61634:1995  高压交流断路器──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六氟化硫的使用与处理
IEC 62271-100200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00部分  高压交流断路器(以前为IEC 60056
IEC 62271-102200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02部分  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以前为IEC 60129
IEC 62271-105200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05部分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以前为IEC 60420
ISO/IEC导则511999)安全性方面——适用于标准内容的导则

2 正常和特殊的使用条件

IEC 60694的第2章适用并做如下补充:
除非本标准中另有规定,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设计用于正常使用条件。
对于户外设施,认为其应处于外壳内,通行采用正常的户内条件。

3 定义

为了便于本标准的使用,除了所指出的外,IEC 60050441)、IEC 60050151)和IEC 60694中的定义适用。为了便于参考,把其中一些定义重新罗列。
补充的定义的分类和IEC 60050441)中采用的分类体系一致。
为了便于本标准的使用,下列定义适用:

3.101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包含开关装置和其组合电器以及相关的控制、测量、保护和调节设备,还有这些装置和设备相关的内部连接、附件、外壳和支撑构件成套的通用术语[IEV 441-11-01]

3.102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除了外部连接外,通过打算接地且完整的外部金属壳体成套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本标准中根据他们所能提供的运行连续性(SC)水平,把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分成两级(SC1SC2)。
注:这一分类的理由见第8章。

3.102.1 SC2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如果在一个功能单元中的一个隔室打开时,所有其他功能单元还可以带电且正常运行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一种例外的情况是单母线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母线隔室,打开时,不能连续运行。
认为有两个分支:
SC2B:打开功能单元的封闭电缆隔室后还可保持带电的SC2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SC2A:不同于SC2BSC2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3.102.2 SC1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不同于SC2级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3.103 运输单元

不需拆卸就可运输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

3.104 功能单元(成套的)

包含所有主回路及辅助回路且足以实现单个功能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IEV 441-13-04,修改过]
注:功能单元可以根据他们打算实现的功能来划分,例如,进线单元、出线单元等。

3.105 外壳

提供规定等级的设备防止外部影响和防止接近或接触带电部件和运动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IEV 441-13-01]

3.106 隔室

除非必要的内部连接、控制和通风才打开封闭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IEV 441-13-05,修改过]
注:隔室可以根据其封闭的主要元件进一步分类,见5.103.1

3.107 可触及隔室

包含高压部件的、制造厂规定的正常运行和/或正常维修能够打开的隔室。
注:不能认为安装、扩展和修理等是正常的维护。

3.107.1 受控的可触及隔室

    触及由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总体设计,即联锁控制的可触及隔室。

3.107.2 基于程序的可触及隔室

触及由适当的程序结合锁具控制的可触及隔室。

3.108 充流体的隔室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充有用于绝缘的流体,或者不同于大气压力下的空气的气体或者液体的隔室。

3.108.1 充气隔室

IEC 606943.6.5.1

3.108.2 充液隔室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隔室中的液体的压力是大气压力,或者其压力是由下列一种系统保持:
a) 控制压力系统;
b) 封闭压力系统;
c) 密封压力系统。

3.109 元件

具有特定功能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主网络或接地回路的基本部件(例如,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互感器、套管、母排)。

3.110 隔板

把一个隔室和其他隔室隔开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

3.111 活门

可以从一个允许可移开部件的触头或隔离开关的动触头和静触头啮合的位置到成为外壳的一部分或者遮盖静触头的隔板的位置运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IEV441-13-07,修改过]

3.112 套管

能够承载一个或多个导体穿过外壳或隔板和其绝缘的构件,包括连接方式。

3.113 可移开部件

即使在主回路带电的情况下,也可以从主体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移开并交换且与主回路连接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部件。

3.114 可抽出部件

可以移到一个能够在分开的触头间建立绝缘距离或隔离的位置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可移开部件,这时候该部件在机械上保持和外壳的连接[IEV441-13-09]

3.115 隔离(导体的)

导体的布置方式,有接地的金属插在它们中间,在这种情况下仅出现对地的破坏性放电[IEV 441-11-11]
注:可以在导体间开关装置或隔离开关打开的触头间建立隔离。

3.116 运行位置(连接位置)

可移开部件为实现其预定功能而完全连接的位置[IEV 441-16-25]

3.117 接地位置

可移开部件的位置或隔离开关的状态,在该位置时机械开关装置的合闸会导致主回路的短路和接地[IEV 441-16-26,修改过]

3.118 试验位置(可抽出部件的)

可抽出部件的位置,在该位置时,主回路中已建立起绝缘距离或隔离且辅助回路是连接的[IEV 441-16-27]

3.119 隔离位置(可抽出部件的)

可抽出部件的位置,在该位置时,可抽出部件的回路中已建立起绝缘距离或隔离,且其部件在机械上保持和外壳连接[IEV 441-16-28]
注:在高压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辅助回路可以不断开。

3.120 移开位置(可移开部件的)

可移开部件的位置,在该位置时,其在机械和电气上与外壳分离并处于外壳外。[IEV 441-16-29]

3.121 主回路(装配的)

包含在打算传送电解的回路中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所有导电部件。[IEV 441-13-02]

3.121.1 接地回路

用于接地用的每个接地开关或接地点到打算和设施接地系统相连接的端子的连接。

3.122 辅助回路

用于控制、测量、信号和调节的回路(不同于主回路)中包含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所有导电部件[IEV 441-13-03]
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辅助回路包括开关装置的开关装置的辅助和控制回路。

3.123 额定值

对元件、装置或设备在特定的运行条件下通常由制造厂规定的数值。[IEV 151-14-03]
注:具体的额定值见第4章。

3.124 防护等级

外壳以及适用时的隔板或活门提供的、防止接触危险部件、固体外物侵入和/或水的浸入并由标准试验方法验证的保护程度[IEC 605293.3]

3.125 内部电弧等级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AC)

对人员防护的规定判据满足内部电弧要求并由适当的试验验证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注:补充的资料见附录AA

3.126 隔板的等级

3.126.1 M级

在打开的隔室和主回路的带电部件间,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提供连续的并打算接地的金属隔板和/或活门(如果适用时)。

3.126.2 I级

在打开的隔室和主回路的带电部件间,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具有一个或多个非金属隔板和/或活门。

3.127 周围空气温度(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

在规定的条件下确定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外壳周围空气的温度。

3.128 破坏性放电

与电气应力作用下绝缘失败相关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放电完全桥接了受试绝缘,使电极间的电压降到零或接近零。
注1:本术语适用于固体、液体和气体介质及它们的组合体中的放电。
     注2:固体介质中的破坏性放电导致绝缘强度永久丧失(非自恢复绝缘);在液体或气体介质中,绝缘强度的丧失可能仅仅是暂时的(自恢复绝缘)。
     注3:破坏性放电发生在气体或液体介质中时,使用术语“火花放电”。破坏性放电发生在处于气体或液体中的固体绝缘表面时,使用术语“闪络”。破坏性放电穿过固体介质时,使用术语“击穿”。

3.129 最低功能压力(充流体隔室的)

气体或液体的压力,以Pa(相对压力)表示,在其或其上时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额定值才得以保证。

3.130 设计压力(充流体隔室的)

用于确定充气或充液隔室的设计的压力,以Pa表示。

3.131 设计温度(充流体隔室的)

运行条件下,气体或液体能够达到的最高温度。

3.132 多层

两个或多个功能单元垂直布置在一个外壳内。

3.133 相对压力

相对于标准大气压力101.3 kPa的压力。

3.134 压力释放装置

压力释放装置限制充流体隔室的压力达到规定的压力值。该功能可以由一个专用装置(例如爆炸盘)或专门的设计(例如,结构上的薄弱点)来提供。

4 额定值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额定值如下:
a) 额定电压和相数;
b) 额定绝缘水平;
c) 额定频率;
d) 额定电流(主回路的);
e)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
f)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
g)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
h) 构成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元件的额定值,包括他们的操动装置和辅助设备;
i) 额定充入压力(充流体隔室的)。

4.1 额定电压

IEC 606944.14.1.1适用。
注:构成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元件按照各自相关的标准可以具有各自的额定电压值。

4.2 额定绝缘水平

IEC 606944.2适用。

4.3 额定频率

IEC 606944.3适用。

4.4 额定电流和温升

4.4.1 额定电流

IEC 606944.4.1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某些主回路(例如母排、馈电回路等)可以具有不同的额定电流值。

4.4.2 温升

IEC 606944.4.2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包含的元件的温升不被IEC 60694涵盖而有各自的技术要求时,不应超过该元件的相关标准中允许的温升限值。
对母排应考虑的最大允许温度和温升应是那些为触头、连接和与绝缘接触的金属件所规定的情况。
可触及外壳及盖板的温升不应超过30 K。在外壳及盖板可被触及但在正常运行时不需触及的情况下,如果公众不可触及,温升限值可以提高10 K

4.5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EC 606944.5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对接地回路也应规定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该值可以不同于主回路。

4.6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IEC 606944.6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对接地回路也应规定额定峰值耐受电流。该值可以不同于主回路。
注:原则上,主回路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不能超过其中串联的最薄弱元件相应的额定值。但是,对于每个回路或隔室,可以利用限制短路电流的器件,例如限流熔断器、电抗器等。

4.7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IEC 606944.7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对接地回路也应规定额定短路持续时间。该值可以不同于主回路。

4.8 操动机构和辅助及控制回路的额定电源电压

    IEC 60694 4.8适用。

4.9 操动机构和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频率

    IEC 60694 4.9适用。

4.10 操作用的压缩气源的额定压力

    IEC 60694 4.10适用。

4.10.1 (充流体隔室的)额定充入压力

制造厂参照+20 ℃时的大气条件规定的压力,以Pa(相对压力)表示,在该压力时,投运前应对充气和充液补压。

5 设计与结构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设计成能够安全地正常运行、检查、维护、确定主回路带电与否的状态,包括通常的相序、连接电缆的接地、电缆故障位置的检查,连接的电缆或其他电器的电压试验以及危险静电电荷的消除。
同一类型、额定值和结构的可移开部件应在机械上和电气上具有互换性。只要这些可移开部件和元件以及隔室的设计具有机械上的互换性,具有相同或者较大额定电流和绝缘水平的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可以替代安装具有相同或者较小额定电流和绝缘水平的可移开部件和元件。
注:配装具有较高额定值的可移开部件或元件并不意味着必须提高功能单元的能力,或者使功能单元能够运行在该可移开部件或单元的额定值之下。
包含在外壳内的各种元件应满足适用他们各自的技术要求。
对于具有限流熔断器的主回路,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制造厂可以规定熔断的短路电流。

5.1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液体的要求

IEC 60694 4.10适用。

5.2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气体的要求

IEC 60694 4.10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如果满足IEC 60480,SF6可以重复使用。
注1:运行中六氟化硫的检查,见IEC 60480。
注2:六氟化硫的处理,见IEC 61634。

5.3 接地

适用于接地回路的短路电流额定值取决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准备用于的系统中性点的接地类型。
注1:对于中性点固定接地的系统,接地回路的最大短时耐受电流可以达到主回路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注2:对于中性点固定接地以外的系统,接地回路的最大短时耐受电流可达到主回路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87%(异相接地条件下的短路)。

5.3.1 主回路的接地

为了保证在维护工作(见3.107)中人员的防护,对于要求或规定需要触及的主回路所有部件,在其可触及之前应能够接地。这点不适用于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分离出来后变成可触及的可抽出部件和可移开部件。

5.3.2 外壳的接地

IEC 60694 4.10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工厂预制的运输单元在最终安装时应通过接地导体相互连接。该相互连接和相邻的运输单元应能够承载接地回路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注1:一般情况下,如果延伸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长度方向的接地导体具有足够的横截面,则认为满足了上述要求。
如果接地导体是铜质的,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对于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1 s时的电流密度不应超过200 A/mm2,对于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3 s时不应超过125 A/mm2,且其横截面不得小于30 mm2。接地导体的端子应足以和设施的接地系统连接。如果接地导体不是铜质的,应满足等效的热的和机械的要求。
注2:作为导则,计算导体横截面积的方法见IEC 60724的第3章。
每个功能单元的外壳应连接到该接地导体上。所有打算接地但不属于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金属部件,也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和接地导体连接。
功能单元内的连接通过采取某种技术,应可靠,保证框架、盖板、门、隔板或其他构件(例如通过螺栓或焊接的紧固)间的电气连续性。高压隔室的门应采取足够的措施和框架连接,见5.102。

5.3.3 接地装置的接地

在接地连接需要承载全部的三相短路电流(如短路连接用作接地装置的情况下)的场合,这些连接应选取相应的尺寸。

5.3.4 可抽出和可移开部件的接地

可抽出部件的正常接地的金属部件在试验、隔离和任何其他中间位置时都应保持和地相连。在任何位置时和地的连接应保证电流承载能力不小于对外壳要求的数值(见5.102.1)。
插入过程中,在固定触头和主回路的可移开部件接触之前,可移开部件的正常的接地金属部件应和地相连。
如果可移开或可抽出部件包含打算将主回路接地的接地装置,则在运行位置的接地连接应满足5.3.3的要求。

5.4 辅助设备

IEC 60694 的5.4适用。

5.5 动力操作

IEC 60694 的5.5适用。

5.6 储能操作

IEC 60694 的5.6适用。

5.7 不依赖人力的操作

IEC 60694 的5.7适用。

5.8 脱扣器操作

IEC 60694 的5.8适用。

5.9 低压力和高压力闭锁和监控装置

IEC 60694 的5.9适用。

5.10 铭牌

IEC 60694 4.10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提供永久的和清晰易读的铭牌并应包含符合表5.1的信息。
表6——名牌参数

缩写
单位
**
条件:仅当需要时才标注
1
2
3
4
5
制造厂


×

型号


×

系列号


×

说明书


×

制造年份


×

适用的标准


×

额定电压

kV
×


额定频率

Hz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kV
×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

kV
×

额定电流

A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

kA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

kA
Y
50 Hz时不同于2.5和60Hz时不同于2.6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s
×
不同于1 s时
绝缘用的额定充入压力

MPa
(×)

绝缘用的报警压力

MPa
(×)

绝缘用的最低功能压力

V
(×)

绝缘流体的质量

kg
(×)

内部电弧等级
IAC

(×)

可触及的种类

A,B,C
(×)

可触及的代码

F,L,R
(×)

电弧试验的电流

kA
(×)
气体或油断路器时
电弧试验电流的持续时间

s
(×)

(**)×=这些数值的标记是强制性的;
(×)=这些数值的标记是根据适用的情况;
Y=这些数值的标记是根据栏(5)的条件。
注1:栏(2)中的缩写可以用来代替栏(1)中的术语。
注2:采用栏(1)中的术语时,“额定”一词可以不出现。
正常运行情况下,每个功能单元的铭牌应清晰易读。可移开部件,如果有的话,应具有单独的铭牌并具有与其相关的数据,但是,仅当可移开部件位于移开位置时才要求铭牌清晰易读。

5.11 联锁装置

IEC 60694 的5.11适用。

5.12 位置指示

IEC 60694 的5.12适用。

5.13 外壳的防护等级

IEC 60694 的5.13适用。

5.14 爬电距离

IEC 60694 的5.14适用。

5.15 气体和真空的密封性

IEC 60694 的5.15适用。

5.16 流体的密封性

IEC 60694 的5.16适用。

5.17 易燃性

IEC 60694 的5.17适用。

5.18 电磁兼容性(EMC)

IEC 60694 的5.18适用。

5.101 内部故障

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原则上应设计成防止出现内部故障。
为了达到该目的,制造厂应保证正确的制造并按照第7章进行相应的出厂试验来验证。再则,用户应根据电网特征、运行程序和使用条件(见8.4)进行适当的选择。
如果开关设备按照制造厂的说明进行安装、运行和维护后,在其整个使用期间出现内部电弧的概率很小,但不应被完全忽视。
因缺陷、异常的使用条件或者误操作引起的外壳内部的故障可能导致内部电弧,则会对在场人员构成危害。
经验表明:故障很可能出现在外壳内部的某些位置而不是其他位置。第8章的表8.1给出了这些位置、故障起因以及减小内部故障概率的可能措施的列表。
在内部电弧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措施对人员提供可能最高等级的保护。这些措施的目的在于限制这一事件的外部影响。
下面是这些措施的例子:
——由对光、压力或热量的探测器或者差动母线保护触发的故障快速切除时间;
——采用适当的熔断器与开关装置组合来限制允通电流和故障持续时间;
——远控;
——仅在前门关闭的情况下才把可抽出部件从运行位置移开。
在内部电弧情况下,提供对人员规定的防护水平时,设计的有效性可按照附录AA的试验来验证。成功试验验证的设计归为IAC类。

5.102 外壳

5.102.1 概述

外壳应是金属的。除符合5.102.4的观察窗外,只要高压部件由金属隔板或活门屏蔽,外壳的材料可以是绝缘材料的。安装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时,外壳至少应提供符合IEC 60529的IP2X的防护等级。还应保证下述条件下的防护要求:
外壳的金属件应能在承载30 A(DC)时到其提供的接地点的电压降最大为3 V。
地板表面,即使不是金属的,也可认为是外壳的部件。安装手册(见10.2)中应给出了为了获取地板表面提供的防护等级所采取的方法。
安装小室的墙壁不应作为外壳的部件。
外壳的水平表面,例如顶板,通常不设计成支撑人员或不是总装部件的设备。如果制造厂声明在运行或维护时有必要站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或在其上行走时,则应设计成相关的区域可以承载运行人员的重量而不出现不该有的变形并仍能适于运行。在这种情况下,设备上那些不能安全站立或行走的区域,例如压力释放板,应清晰地标明。

5.102.2 盖板和门

    作为外壳一部分的盖板和门应是金属的。如果高压部件已被金属的隔板或活门屏蔽,则盖板和活门可以是绝缘材料的。
当作为外壳一部分的盖板和活门关闭时,应能提供为外壳规定的防护等级。
盖板和活门不应由编制的金属网、压延的金属或类似的物品制成。通风打开时,盖板或门上的通风口或观察窗见5.102.4和5.102.5。
根据触及高压隔室的程度,把盖板或门分成两类:
a) 那些正常运行和维护不需要打开的盖板(固定盖板)。不使用工具,应不可能将其打开、拆下或移开。
注1:这些盖板仅在为了保证电气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时打开。
注2:作为维护程序的一部分,在要求(如果有的话)对主回路中没有电压/电流的开关装置进行操作时,需要打开门或盖板时应予以注意。
b) 那些能够触及可触及隔室的盖板或活门(可移开的盖板或活门)。这些盖板或活门不需要工具就可打开或移开。分成两类可触及隔室:
——触及受控的隔室。这些隔室应配有联锁装置以使隔室中包含的可触及主回路的部件不带电、接地或相应的活门关闭后在抽出位置时才有可能使隔室打开。
——触及基于程序的隔室。这些隔室应提供保证能够锁的措施,例如挂锁。
注3:用户应提出适当的程序以保证基于程序的隔室仅在隔室中包含的可触及主回路的部件不带电或接地、或相应的活门关闭后在抽出位置时才有可能打开该隔室。该程序可以由设施的制造国或用户的安全规范下令。

5.102.3 作为外壳一部分的盖板或活门

如果盖板或活门成为外壳的一部分时,可移开部件处于3.117到3.120规定的位置时,它们应是金属的并接地且能提供为外壳规定的防护等级。
注1:在3.117到3.120定义的任何位置均可触及,且没有提供在3.116到3.120定义的位置可以关闭的门,则隔室应成为外壳的一部分。
注2:如果在3.116到3.120定义的位置提供了能够关闭的门,则门后的隔板不应认为是外壳的一部分。

5.102.4 观察窗

观察窗至少应提供为外壳规定的防护等级。
他们应覆以机械强度和外壳可比的透明板。应采取措施防止形成危险的静电电荷,可以通过间隙或静电屏蔽实现(例如,位于观察窗内侧的适当的接地金属丝网)。
主回路带电部件和观察窗的可触及表面之间的绝缘应耐受IEC 60694的规定对地和极间电压试验的试验电压。

5.102.5 通风通道、通风口

通风通道和通风口应布置或屏蔽成能够获得为外壳规定的相同的防护等级。只要机械强度适宜,这些通道可以采用金属网可类似物品。
通风通道和通风口应布置成存在压力时溢出的气体或蒸汽不会危及操作者。

5.103 隔室

5.103.1 概述

隔室应设计成使其中包含主要的元件,例如,断路器隔室,母线隔室,电缆隔室等。
在电缆头和其它主要元件——断路器、母线等在同一隔室时,则命名应首先考虑其它主要元件。
注:隔室可以根据所封闭的几个元件进一步划分,例如,电缆、CT隔室等。
隔室可以是各种型式的,例如:
——充液隔室;
——充气隔室;
——固体绝缘隔室。
只要满足IEC 60466 中规定的条件,单独埋在固体绝缘材料中的主要元件可以被看成隔室。
隔室间相互连接而必须打开的场合应通过套管或其它等效方法进行封闭。
母线隔室可以延绅几个功能单元而不需要套管或其它等效方法。但是,对于SC2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每组母线应有独立的隔室,例如,双母线系统中以及可开合或隔离的母线段。

5.103.2 充流体隔室(气体或液体)

5.103.2.1 概述
隔室应能够耐受它们在运行中应承受的正常和瞬态压力。
如果在运行中永久承压的充气隔室应承受特定的运行条件,以把它们和压缩空气以及类似的储存容器区别开来。这些条件有:
——充气隔室通常充有非腐蚀性气体,且彻底干燥、稳定并隋性;由于在该条件下压力仅有小的波动,获得气体的方法是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运行的基础,且由于隔室内部不会被腐蚀,因此,确定隔室的设计时没有必要受这些因素的限制。
——设计压力低于或等于300 kPa相对压力
对于户外设施,制造厂应考虑大气条件的影响,见 IEC 60694的第2章。
5.103.2.2 设计
充流体隔室的设计应基于流体的特征,设计温度以及适用时本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压力。
充流体隔室的设计温度通常是流过额定电流引起的流体温升提高的周围空气温度的上限。对于户外设施,其它可能的影响,例如太阳辐射,应予以考虑。外壳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外壳在设计温度时内部能达到的压力的上限。
对于充流体隔室,应考虑到出现内部故障(见5.101)的可能性及因素:
a) 隔室壁或隔室两边可能的全部压力差,包括正常充入或维护持体中采用的排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压力差。
b) 相邻隔室具有不同压力的情况下,发生隔室间的偶然泄漏事件时处理过程。
5.103.2.3 密封性
对于充流休隔室,制造厂应规定所用压力系统和允许泄漏率(见IEC 606945.155.16)。
如果用户有要求,为了能够进入封闭或控制压力系统的充流体隔室,通过隔板的允许泄漏率也应由制造厂规定。
对于最低功能压力超过100 kPa(相对压力)的充气隔室在20 ℃时的压力低于最低功能压力(见3.129)时应提供指示。
把充有绝缘气体的隔室和相邻的充流体隔室,例如电缆箱或电压互感器的隔板不应有任何影响两种介质绝缘性能的泄漏。
5.103.2.4 充流体隔室的压力释放
设计具有压力释放装置时,他们的布置应使得在操作人员履行其正常的运行职责时有受压气体或蒸汽溢出的情况下对他们的危险最小。压力释放装置在低于1.3倍设计压力时不动作。

5.103.3 隔板和活门

5.103.3.1 概述
隔板和尖门应提供符合IEC 60529的最低IP2X的防护等级。
隔板应在相邻隔室仍充有正常压力的气体时(如果适用)提供机械防护。
穿过隔板的导体应配有套管或其它等效的方法以达到要求的IP水平。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外壳上和隔室隔板上的开口(通过它可移开部件和可抽出部件和定触头啮合)应在3.1163.120确定的任何位置保证对人员的防护而采用在正常运行操作时自动动作的活门。应采取措施保证活门的可靠动作,例如,活门的运动是由可移开部件或可抽出部件运动正向驱动的机械驱动。
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活门的状态对于打开的隔室都是确定的(例如,电缆隔室打开但活门却安装在断路器隔室)。在这种情况下,活门状态的验证可能需要触及第二个隔室或由可靠的指示装置作保证。
如果出于维护或试验的目的,要求一组或多组静触头通过打开的活门可触及时,则活门应在关闭位置时对每组触头提供单独的锁的方法。如果出于维护或试验的目的,为了把活门保持在分开位置,应使自动关闭的活门不动作,则在活门的自动动作恢复之前,它应不可能让开关装置返回至运行位置。该恢复可以通过开关装置返回到运行位置的行为来实现。
另外,插入屏障可能防止定触头的带电组件暴露。
对于M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隔板和活门应是金属的。
5.103.3.2 金属隔板和活门
金属隔板和活门或它们的金属部件应连接到功能单元的接地点且能够在承载30 ADC)电流时到接地点的电压降小于3 V
根据IP2X的防护等级,金属隔板和关闭的活门的不连续点不应超过12.5 mm
5.103.3.3 非金属隔板和活门
全部或部分由绝缘材料制成的非金属隔板和活门应满足下述要求:
a) 主回路带电部件和绝缘的隔板和活门的可触及表面的绝缘应能耐受IEC 606944.2.1规定的对地和极间电压试验的试验电压;
b) 绝缘材料应耐受项a)中规定的工频试验电压。IEC 60243-1给出的适当的试验方法适用;
c) 主回路带电部件和绝缘的隔板和活门面向这些带电部件的内表面间的绝缘至少应能耐受设备额定电压的150%
d) 如果通过绝缘表面的连续路径或通过被小的气体或液体间隙截断的路径而在绝缘的隔板和活门的可触及表面产生泄漏电流,在规定的试验条件(见6.105)下不应超过0.5 mA

5.104 可移开部件

用于保证高压导体间的隔离距离的可移开部件应满足IEC 62271-102,机械操作试验(见6.1027.102)例外。该隔离性能仅适用于维护。
如果可移开部件打算被用做隔离开关或者打算用于比仅用于维护目的更频繁的移开或更换,则包括机械特性试验在内的试验应符合IEC 62271-102
如果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就认为需要知道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的动作位置的要求已满足:
——隔离距离可见;
——可抽出部件的位置相对于静止部件清晰可见且相对于完全连接和完全隔离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确定;
——可抽出部件的位置通过可靠的指示装置指示。
注:见IEC 62271-102
任何可移开部件和固定部件的插接应使得在运行中可能产生的力,尤其是那些由于短路而产生的力不会导致触头的无意打开。
IAC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内部电弧情况下,可抽出部件插入或退出运行位置时不应降低规定的防护水平。例如,可以通过用于保护运行人员的盖板和门仅在关闭时才能操作来实现。能够提供等效的防护水平的其它措施也可以接受。所采用设计的有效性应由试验验证(见AA.1)。

5.105 联锁

为了保护和操作便利,设备的不同元件间应提供联锁。对于主回路,下述规定是强制性的:
a) 具有可移开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除非处于分闸位置,应防止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接触器的抽出或啮合。
除非处于运行、隔离、移开、试验或接地位置,应防止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接触器的动作。
除非与这些装置的自动分闸相关的辅助回路已连接,联锁应防止处于运行位置的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接触器的合闸。断路器在运行位置处于合闸状态时应防止断开辅助回路。
b) 没有可移开部件且装有隔离开关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应提供联锁以防止隔离开关在不同于其预定的条件(见IEC 62271-102)下动作,除非关联的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接触器处于分闸位置,应防止隔离开关的动作。
1:没有电流开断的双母线系统中转换母线时,这一原则可以不考虑。
除非相关的隔离开关处于合闸、分闸或接地位置(如果配有的话),应防止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接触器的操作。
附加或替代的联锁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制造厂应给出关于联锁特性和功能方面所有必要的信息。
接地开关所具有的短路关合能力小于回路的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时,应与相关的隔离开关联锁。
安装在主回路中的电器的错误动作会导致损坏或用来保证维修工作时的隔离距离,应配有上锁的设施(例如,挂锁)
如果回路的接地是通过与接地开关串联的断路器实施的,则接地开关应与断路器联锁且应保证断路器不会无意分闸。
2:除了接地开关外,也可能是隔离开关处于接地位置。
如果配有非机械联锁,其设计应使得在无辅助电源的情况下不会出现不适宜的状况。但是,对于紧急控制,制造厂可以提供没有联锁设施的用于手动操作的附加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厂应明确地指明该设施并确定操作程序。

5.106 电缆绝缘试验的规定

绝缘试验时,如果把电缆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隔离开来不现实时,那些仍然和电缆连接的部件应能耐受制造厂规定的电缆耐受电压,且根据相关的电缆标准,即当隔离间隙一侧带有正常的系统对地电压而在隔离间隙的另一侧连接的电缆上进行试验。
6.2.101确定的绝缘试验。
注:应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在某些情况下,隔离断口的额定工频试验电压和因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隔离断口的另一侧仍然带电时施加电缆试验电压后的隔离断口上的合成电压间实际上没有安全裕度。
型式试验
6.1 概述
IEC 606946.1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包含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元件应满足各自的技术要求(不被IEC 60694涵盖的部分),并应按这些技术要求进行试验,并考虑如下条款:
型式试验应在具有代表性的功能单元上进行。由于元件的型式、额定值和可能的组合的多样性,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所有布置进行型式试验是不现实的。任一特定布置的性能可以由可比布置的试验数据证实。
注:代表性的功能单元可以取自扩展单元,但是,有必要把两个或三个此类单元连在一起。
那些下述指明以外的其它试验可以在包括有机绝缘材料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上进行。这些试验应按照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
型式试验和验证包括:
正常的型式试验:
a) 包括辅助回路工频电压试验在内的验证设备绝缘水平的试验(6.2
b) 验证设备所有部件温升的试验和回路电阻测量(6.56.4)
c) 验证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短时耐受电流能力的试验(6.6)
d) 验证所包含开关装置的开断和关合能力的试验(6.101)
e) 验证所包含的开关装置和可移开部件满意操作的试验(6.102)
f) 验证对人员触及危险部件的防护和设备对固体外物的防护的试验(6.7)
g) 验证出现危险电气效应时对人员的防护的试验(6.105)
h) 验证充气隔室强度的试验(6.103)
i) 充气和充液隔室的密封性试验(6.8)
j) 触及内部故障(IAC级开关设备)引起的电弧效应的试验(6.107)
k) 电磁兼容性试验(EMC)(6.9)
特殊的型式试验(按照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
l) 验证设备对气候引起的外部效应的防护的试验(6.106)
m) 验证设备对机械冲击的防护的试验(6.7)
n) 通过测量局部放电来评估设备绝缘的试验(6.2.9)
o) 人工污秽试验(6.2.8)
p) 电缆试验回路的绝缘试验(6.2.101)
型式试验可能使受试部件继续投入使用的适用性受损。因此,如果没有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型式试验所用的样品不应投入运行。
6.1.1 试验的分组
IEC 606946.1.1适用,并作如下修改:
正常的型式试验(不包括项j和项k)应在最多四台试品上进行。
6.1.2 确认试品的资料
IEC 606946.1.2适用。
6.1.3 型式试验报告包括的资料
IEC 606946.1.3适用。
6.2 绝缘试验
IEC 606946.2适用。
6.2.1 试验时的周围空气条件
IEC 606946.2.1适用。
6.2.2 湿试程序
不适用,因为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不需要湿条件下的绝缘试验。
6.2.3 绝缘试验时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状态
IEC 606946.1.1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对于采用液体作为绝缘介质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绝缘试验应在试品充有制造厂规定的绝缘液体的情况下进行,直到制造厂规定的最低功能水平。
6.2.4 通过试验的判据
除参照湿试验(不适用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项a)的第二段外,IEC 606946.2.4适用。
6.2.5 试验电压的施加和试验条件
IEC 606946.2.5不适用。
由于设计的多样性,对于主回路的试验给出特定的说明是不可行的,但是,原则上,应包括下列试验:
a) 对地和相间
6.2.6中规定的试验电压应依次施加到主回路中每相导体和和试验电源的端子上。主回路和辅助回路的所有其它导体应和接地导体或框架相连并和试验电源的接地端连接。
如果每相导体是分离的,则仅施加对地试验而不需要施加相间试验。
绝缘试验应在所有开关装置合闸且所有可移开部件处于它们的工作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应注意到开关装置处于其其分闸位置或可移开部件处于隔离、移开、试验或接地位置会导致电场条件偏轻的可能性。在这种条件下,试验应重复进行。但是,当可移开部件处于隔离、试验或移开位置时不应承受这些电压试验。
对于这些试验,象电流互感器、电缆头、过流脱扣器/指示器这些装置应和正常使用一样安装。如果对最不利的布置有疑问,则试验应在交替的结构上进行。
为了检查符合5.102.45.103.3.3的项a)的要求,绝缘材料的观察窗、隔板和活门在运行或维护期间可触及的一侧,在最不利于试验的位置用一个圆形或方形的金属箔覆盖,该金属箔的面积应可能地大,但不应超过100 cm2,并接地。在对最不利的位置有怀疑时,试验应在不同的位置重复进行。为了便于试验,根据实验站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可以同时采用多于一个的金属箔,或者覆盖较大的绝缘件。
b) 隔离断口间
主回路的每个隔离断口应采用6.2.6中规定的试验电压、按照IEC 606946.2.5.2中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隔离断口的构成可以如下:
——处于分闸位置的隔离开关;
——打算通过可抽出或可移开的开关装置连接的主回路两部分之间的距离。
如果处于隔离位置,有接地的金属活门或隔板插在不带电的触头间以保证隔离,则接地的金属活门和带电的部件间的间隙仅应耐受要求的对地试验电压。
如果处于隔离位置,固定部分和可抽出部分之间没有接地的金属活门或隔板,则应施加为隔离断口规定的试验电压:
——如果可抽出部件的主回路的导电部件可以被无意地触及,固定的和打算带电的动触头间。
——一侧的固定触头和另一侧的固定触头间,如果可能,可抽出部件的开关装置处于合闸位置。如果在隔离位置不可能使开关装置合闸,此时,该试验应在试验位置且可抽出部件的开关装置处于合闸位置时重复进行。
c) 补充试验
为了检查符合5.103.3.3c)的要求,主回路带电部件和绝缘隔板或活门内侧之间的绝缘在朝向带电部件的隔板或活门的内表面覆以项a)中描述的接地的金属箔后应承受150%额定电压的工频试验电压1分钟。
6.2.6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试验
试验应在IEC 606944.2的表1a或表1b中给出的适合的试验电压下进行。对地和相间的试验电压应采用栏(2)和栏(4)中的应采用栏(2)和栏(4)中的值。隔离断口的试验电压应采用栏(3)和栏(5)中的值。
6.2.6.1 工频电压试验
按照IEC 60060-1,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承受短时工频电压耐受试验。对每一种试验条件,试验电压应升高到试验值并保持一分钟。
试验应在干条件下进行。
互感器、电力变压器或熔断器可以由替代品代替,应再现高压连接的电场结构。过电压保护装置可以隔离或移开。
工频电压试验期间,试验变压器的一个端子应该和地以及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外壳相连,除了在6.2.5的项b)规定的试验期间,为了使任何带电部件和外壳间的电压不超过6.2.5的项a)规定的试验电压,中点和电压源的另一个中间点应和地以及外壳相连。
如果此办法不可行,在征得制造厂的同意后,试验变压器的一个端子可以和地以及外壳相连,如果有必要,应和地绝缘。
6.2.6.2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仅在干状态下承受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应采用符合IEC 60060-1的标准雷电冲击1.2/50 μs进行双极性的冲击试验。
如果满足下述条件,则认为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通过了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a) 对每一个试验系列的15次冲击,破坏性放电的次数不应超过2次;
b) 非自恢复绝缘上不应发生破坏性放电。
    可以通过15次冲击系列中的一次出现破坏性放电后另增加的至少5次冲击未出现破坏性放电来验证。如果该冲击是15次冲击后的最后5次冲击中的一次,则应进行附加的冲击。
    如果试验过程中出现破坏性放电,而不能给出任何理由来证明该破坏性放电出现在自恢复绝缘上,则在完成绝缘试验后应对断路器进行解体检查。如果发现非自恢复绝缘击穿,则断路器就没有通过该试验。
注:带有不是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一部分的试验套管的充流体隔室进行试验时,应不考虑试验套管上出现的闪络。
互感器、电力变压器或熔断器可以由替代品代替,应再现高压连接的电场结构。
过电压保护装置可以隔离或移开。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应短路并接地。具有低变比的电流互感器也可以把其一次侧短路。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期间,冲击发生器的接地端子应该和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外壳相连,除了在6.2.5的项b)规定的试验期间,为了使任何带电部件和外壳间的电压不超过6.2.5的项a)规定的试验电压,如果有必要,应和地绝缘。
6.2.7 额定电压245 kV以上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试验
不适用。
6.2.8 人工污秽试验
打算用于运行条件在凝露和污秽方面严于本标准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的场合,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应按照IEC 60932进行试验。
6.2.9 局部放电试验
见附录BB,并作如下补充:
本试验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
如果进行该试验,则应在完成雷电冲击和工频电压试验之后进行。互感器、变压器或熔断器可以由替代品代替,应再现高压连接的电场结构。
1:在设计包含有传统元件(例如,互感器、套管等)的组合的情况下,且它们可以按照各自的标准单独进行试验,本局部放电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查总装中各元件的布置。
2:本试验可以在总装和分装上进行。应注意外部的局部放电不会影响到测量结果。
6.2.10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试验
IEC 606946.2.10适用。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可以短路并与地绝缘。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可以隔离。
如果有限压装置,应予以隔离。
6.2.11 作为状态检查的电压试验
IEC 606946.2.11适用。
6.2.101 电缆试验回路的绝缘试验
为了能够进行电缆的绝缘试验(5.106),应施加附加的工频耐受电压型式试验来确认相关的隔离断口耐受运行中电缆试验条件的能力。
试验电压值应按照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
注:协议的试验电压值的选取应保证隔离断口的额定工频试验电压和因施加如直流电缆试验电压(此时,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隔离断口的另一侧仍然带电)导致的合成电压之间的安全裕度。
6.3 无线电干扰电压(r.i.v)试验
不适用。
6.4 回路电阻的测量
6.4.1 主回路
IEC 606946.4.1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通过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装的主回路测量到的电阻值是电流路径状态适当的指示。但是,不能规定偏差。
6.4.2 辅助回路
IEC 606946.4.2适用。
6.5 温升试验
IEC 606946.5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如果设计上具有多种元件或布置,则试验应在这些元件和布置达到最严酷的条件下进行。代表性的功能单元应近似于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安装,包括所有正常的外壳、隔室、活门等,盖板和门关闭。
试验应在额定的相数和额定电流从长度方向的一端或母线流向提供电缆连接的终端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
对单个功能单元进行试验时,相邻的功能单元应承载电流以产生相应于额定条件下的功率损耗。如果试验不能在实际条件下进行,允许采用加热器或绝热来模拟等效的条件。
如果还有其它的主要功能元件安装在外壳内,它们应承载产生相应于额定条件的功率损耗的电流。也可以接受产生同样功率耗散的等效程序。
不同元件的温升应参考外壳外面的周围空气温度且不超过相关标准中的规定值。如果周围空气温度不稳定,可以采用同样周围条件下的相同外壳的表面温度。
6.5.1 受试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状态
IEC 606946.5.1适用。
6.5.2 设备的布置
IEC 606946.5.2适用。
6.5.3 温度和温升的测量
IEC 606946.5.3适用。
6.5.4 周围空气温度
IEC 606946.5.4适用。
6.5.5 辅助和控制设备的温升
IEC 606946.5.5适用。
6.5.6 温升试验的解释
IEC 606946.5.6适用。
6.6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IEC 606946.6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a) 主回路的试验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主回路应进行试验来验证其在设施和使用的预定条件下耐受额定短时和峰值电流的能力,即它们应象安装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连同影响性能或改变短路电流的所有相关元件一样进行试验。
对于这些试验,到辅助装置(例如,电压互感器、辅助变压器、避雷器、冲击电容器、电压指示装置和类似装置)的短的连接不应认为是主回路的一部分。
如果适用,短路电流试验应进行三相试验;对于单相和两相系统,试验回路应做相应的调整。试验期间短路电流的有效值应通过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主回路施加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获得。
可能存在的电流互感器和脱扣装置应和正常使用一样安装,但应试脱扣器不工作。
不包含限流装置的设备可以在任何方便的电压下进行试验。包含限流装置的设备应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
对于包含限流装置的设备,预期电流(峰值、有效值和持续时间)不应小于额定值。
自脱扣断路器,如果有的话,应整定到最大脱扣值。
限流熔断器,如果有的话,应提供具有规定的最大额定电流的熔体。
试验后,应明确外壳内的元件和导体不出现可能有损于主回路良好运行的变形或损坏。
c) 回路的试验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接地导体、接地连接和接地装置应进行试验来验证在中性点接地条件下耐受额定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的能力。即它们应象安装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连同影响性能或改变短路电流的所有相关元件一样进行试验。
接地装置的短路电流试验应按照其额定相数进行试验。为了验证打算把接地装置和接地点连接起来的所有回路的性能,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单相试验。
存在可移开接地装置的情况下,固定部分和可移开部分之间的接地连接应在接地故障条件下进行试验。接地故障电流应在固定部分的接地导体和可移开部分的接地点之间流动。如果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接地装置能在不同于正常运行位置的其它位置进行操作,例如,在双母线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试验应在其它位置进行。试验后,接地导体、接地连接和接地装置的某些变形和劣化是允许的,但应保证回路的连续性。
外观检查应足以判定是否已经保证了回路的连续性。
如果对某个接地连接的连续性有怀疑,则应从该接地连接到提供的接地点通以30 ADC)来验证,电压降应小于3 V
6.6.1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以及试验回路的布置
IEC 606946.6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受试设备的布置应使得在设备内未支撑母线的最大长度、导体和连接的配置方面获得最严酷的条件。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包含有双母线系统和/或多层设计的情况下,则试验应在开关装置处于最严酷的位置上进行。
和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端子连接的布置应避免端子承受不实际的应力或支撑。端子和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两侧导体的最近的支撑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制造厂的说明,但应考虑到上述要求。
开关装置应处于合闸位置并装有干净触头的新的状态。
每次试验前应对机械开关装置进行空载操作,除接地开关外,还应进行主回路电阻测量。
试验的布置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6.6.2 试验电流和持续时间
IEC 606946.6.2适用。
6.6.3 试验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性能
IEC 606946.6.2适用。
6.6.4 试验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状态
IEC 606946.6.2适用。
6.7 防护等级的验证
IEC 606946.7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外壳提供的最低防护等级应为符合IEC 60529IP2X。更高的防护等级可以根据IEC 60529规定。
6.8 密封试验
IEC 606946.8适用。
6.9 电磁兼容性(EMC)试验
IEC 606946.9适用。
6.101 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主回路中的开关装置应按照相关标准并在适当的安装和使用条件下进行试验以验证其关合和开断能力,即其安装条件应和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正常安装条件一样并在可能影响性能的相关附件(例如连接线、支持件、通风设备等)的所有布置方式下进行试验,如果开关装置已经在安装条件更加严酷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进行了试验,则不需要进行这些试验。
00001注: 在判定何种附件可能影响到开关装置的性能时,应特别注意短路引起的机械力、电弧生成物的排出以及击穿放电的可能性等。应认识到,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影响可以完全忽略。
如果多层设计的几个隔室不同但设计采用相同的开关装置时,则应对每一隔室按照相关标准的适当要求重复下述试验/试验方式。
如果开关装置预先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外壳内按照它们相关的标准进行过短路性能试验,则可以不要求进行更多的试验。
包含单层或多层设计和/或双母线系统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对用于验证它们的额定关合和开断能力以覆盖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组合的试验程序需要特别考虑。
因为不可能覆盖开关装置所有可能的配置和设计,根据考虑的特定开关装置的特征和位置所确定的试验的组合,应按照下述试验程序:
a) 完整适当的关合和开断电流试验系列应在开关装置位于一个隔室内进行。如果其它隔室的设计相同,且用于该隔室的开关装置也相同,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的试验对这些隔室仍然有效。
b) 如果隔室不同但设计采用相同的开关装置,则根据相关标准的适用要求,对每一个其它隔室应重复进行下述试验/试验方式:
00001—— IEC 62271-100试验方式T100s、T100a和临界电流试验(如果有的话),以及适用时,对于试验连接布置,应考虑该标准6.103.4要求;
——IEC 62271-102适用时,根据E1和E2级,进行短路关合操作;
——IEC 60265-1:额定有功负载开断电流(试验方式1)10次CO操作。除非负荷开关没有额定短路关合能力,否则,适用时,根据E1、E2或E3级进行试验方式5。
00002—— IEC 62271-105:试验方式TDIsc、TDWmax和TDItransfer
00003—— IEC 60470:按照IEC 60470的6.106对SCPD进行的配合验证.
c)  如果某个隔室设计采用多个特顶类型或设计的开关装置时,每对一种情况都应按照上述a)以及适用时的b)中的要求进行全部试验。
6.102 机械操作试验
6.102.1 开关装置和可移开部件
开关装置和可抽出部件应进行50次操作,可移开部件插入和移开各25次以验证设备的满意操作。
如果可抽出或可移开部件用做隔离开关,则试验应符合IEC 62271-102
6.102.2 联锁
联锁应整定到能够防止开关装置和可移开或可抽出部件操作的位置。开关装置应进行50次操作,对可移开或可抽出部件应分别进行25次插入和抽出操作。这些试验期间,仅应施加正常的操作力,且不应对开关装置、可移开部件或联锁进行调整。应使用正常的手力操作手柄进行试验。
如果满足下述要求,就认为联锁通过了试验:
a) 开关装置不能被操作;
b) 可移开部件的插入和抽出被阻止;
c) 开关装置、可移开部件和联锁处于正常的工作次序以及操作它们所用的力在试验前后实际上应相同。

6.103 充气隔室的压力耐受试验

6.103.1 具有压力释放装置的充气隔室的压力耐受试验

充气隔室的每种设计应按照下述程序承受压力试验:
——应提高相对压力至设计压力的1.3倍并保持1分钟。压力释放装置不应动作。
——然后应把压力提高至设计压力的3倍。低于此压力时,压力释放装置可能动作,只要符合制造厂的设计,是可以接受的。此打开压力释放装置的压力应记录在型式试验报告中。试验后,隔室可能变形,但不应破裂。
注:对于隔室,可能不会试验到3倍设计压力的相对耐受压力,因为经常不可能在没有压力释放装置或隔室壁上专门的压力释放区域存在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6.103.2没有压力释放装置的充气隔室的压力耐受试验

充气隔室的每种设计应按照下述程序承受压力试验:
——应提高相对压力至隔室设计压力的3倍并持续1分钟。试验后,隔室可能变形,但不应破裂。

6.104 外壳和隔室的金属部件的试验

如果证明设计是充分的,则通常不需要进行该试验。
但是,如果有怀疑,外壳和/或金属隔板和活门的金属部件到提供的接地点应在30 ADC)的条件下进行试验。电压降应小于3 V

6.105 非金属隔板和活门的试验

本条款仅适用于用来防止接触(直接或间接)带电部件的隔板和活门。如果这些隔板包含套管,试验应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即套管的一次部分应隔离或接地。
全部或部分由绝缘材料制成的非金属隔板和活门应按下述进行试验:

6.105.1 绝缘试验

a) 主回路带电部分和绝缘隔板和活门的可触及表面之间的绝缘应耐受IEC 606944.2中为对地和极间的电压试验规定的试验电压。试验设施见6.2.5的项a)
b) 绝缘材料的典型样品应耐受项a)中的工频试验电压。应采用IEC 60243-1中给出的适当的试验方法。
c) 主回路带电部件和绝缘的隔板和活门面向这些带电部件的内表面间的绝缘应在设备额定电压的150%下进行试验并保持1分钟。对于该试验,隔板或活门的内表面应通过位于最严酷点的至少100 cm2的导电层接地。试验设施应按6.2.5a)的规定。

6.105.2 泄漏电流的测量

如果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包含绝缘的隔板或活门,应进行下述试验来检查其符合5.103.3.3d)的要求。
根据制造厂的意愿,主回路应和工频电压等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额定电压的三相电源连接,一相和地相连,或者和电压等于额定电压的单相电源连接,主回路的带电部件连接在一起。对于三相试验,应在电源的不同相依次接地的情况下进行3次测量。对于单相试验,仅需要测量一次。
金属箔应置于提供防护触及带电部件的绝缘的可触及表面的最不利的位置。如果对最不利的位置有怀疑,则试验应在不同位置重复进行。
金属箔应近似为圆形或方形,面积应尽可能地大,但不应超过100 cm2。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外壳和框架应接地。从金属箔流向地的泄漏电流应采用干燥的和干净的绝缘测量。
如果测量到的泄漏电流值超过0.5 mA,则绝缘表面就没有提供本标准要求的防护。
5.103.3.3的项d)所指出的,如果绝缘表面的连续路径被气体或液体的小间隙中断,这些间隙应在电气上短路。如果这些间隙参与了避免泄漏电流从带电部件到绝缘活门和隔板的可触及部件,则该间隙应耐受IEC 606944.2对地和极间电压试验规定的试验电压。
如果接地金属部件的布置适当,能够保证泄漏电流不会到达绝缘隔板和活门的可触及部件,则没有必要测量泄漏电流。

6.106 气候防护试验

如果制造厂和用户之间达成协议,可以对户外使用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进行气候防护试验。推荐的方法在IEC 60694的附录C中给出。

6.107 内部电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在出现内部电弧的情况下,在人员防护方面被认定为IAC级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试验应按照附录AA对每一个包含典型功能单元主回路部件的隔室(见AA.3)进行。
被经过型式试验的限流熔断器保护的隔室应在安装能够产生最大截止电流(允通电流)的熔断器时进行。流过电流的实际时间受熔断器的控制。受试隔室将被称为“熔断器保护的”。本试验应在设备的额定最高电压下进行。
注:应用适当的限流熔断器和开关装置组合能够限制短路电流和缩小故障持续时间。已有大量文件说明此类试验中电弧能量的转换不能通过I2t来预测。存在限流熔断器的情况下,最大电弧能量出现时的电流值小于最大开断电流。因此,评估设计时必须考虑采用限流装置的效果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把电流转换到限流熔断器的。
任何可能在试验的预期持续时间终了之前自动使回路脱扣的的装置(如保护继电器),在试验期间应不动作。如果隔室和功能单元配有通过其它方法(例如,把电流转换到金属短路)限制电弧持续时间的装置,则在试验期间它们应不动作。除非它们是试验的一部分,在那种情况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隔室可以在该装置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试验。但是,本隔室应被认定为电弧的实际持续时间。试验电流应保持到主回路的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本试验应覆盖故障导致电弧出现在外壳或元件内的空气或其它绝缘流体中,这些绝缘介质的外壳在门或盖板处于正常运行条件要求的位置时成为外壳的一部分。 
试验程序也覆盖了故障出现在固体绝缘表面的特定情况,在这种场合,该绝缘适用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现场的装配且不包含预装的经过型式试验的绝缘件(见AA.2)。
某个特定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的功能单元上进行的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可以延伸到另一个,只要最初的试验更严酷且在下述方面能够认为和已经试验过的那台类似:
——尺寸;
——外壳的结构和强度;
——隔板的工艺;
——压力释放装置(如果有的话)的性能;
——绝缘系统。

7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应在每个运输单元上进行,以及适用时,制造厂应保证产品和进行过型式试验的设备一致。
参考IEC 60694的第7章,并补充下列出厂试验:
——机械操作试验:7.102
——辅助电气、气动和液压装置:7.104
——正确接线的验证:7.105
——充气隔室的压力试验(如果适用):7.103
——现场安装后的试验:7.103
——现场充气后气体状态的测量:7.107
注:可能有必要验证同样额定值和结构的元件的互换性(见第5章)。

7.1 主回路的绝缘试验

IEC 606947.1适用,并作如下补充:
工频电压试验应按照6.1.7的要求进行。IEC 60694的表1a1b的栏2中规定的试验电压应依次施加在把主回路的每相导体和试验电源的高压端子连接,其它相的导体应和地连接且应保证主回路的连续性(例如通过开关装置合闸或其它方法)。
对于充气隔室,试验应在绝缘气体的额定充入压力(见4.10.1)时进行。

7.2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

IEC 606947.2适用。

7.3 主回路电阻的测量

IEC 60694不适用。根据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直流电压降或主回路每相的电阻应在和那些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条件尽可能接近的条件下进行测量。

7.4 密封试验

IEC 606947.2适用。

7.5 设计和外观检查

IEC 606947.2适用。

7.101 局部放电测量

本试验按照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
尤其对充气隔室,局部放电测量适合于作为出厂试验来探测可能存在的材料和制造缺陷。
如果进行该试验,程序应按照附录BB的规定。

7.102 机械操作试验

进行的操作试验来保证开关装置和可移开部件满足规定的操作条件以及机械联锁工作正常。
这些试验期间,主回路中应无电压和电流,尤其应验证的是开关装置在其操动机构的电源电压和压力规定的限值内正确地合闸和分闸。
每个开关装置和可移开部件应按照6.102的规定进行试验,但是操作次数替换为50次操作或试操作,每个方向进行5次操作或试操作。

7.103 充气隔室的压力试验

压力试验应在制造后对充气隔室进行。每个隔室应承受1.3倍的设计压力一分钟。
本试验不适用于额定充入压力50 kPa(相对压力)及以下的密封隔室。
本试验后,隔室不应表现出有可能影响开关设备操作的损坏或变形的迹象。

7.104 辅助电气、气动和液压装置的试验

电气的气动的和其它联锁以及具有预定的操作顺序的控制装置一起应在规定的使用和运行条件并在辅助电源最不利的限值下连续进行5次试验。试验期间不应调整。
如果辅助装置动作适当,试验后处于良好状态以及操作力在试验前后相同,则认为通过了试验。

7.105 正确接线的验证

应验证接线和图纸一致。

7.106 现场安装后的试验

安装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进行试验来检查其正确操作。
对于现场装配的部件和现场充气的充气隔室,推荐进行下列试验:
a) 主回路的电压试验
如果制造厂和用户之间达成协议,现场安装后,在和制造厂承诺的7.1规定的出厂试验相同的方式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主回路在干状态下进行工频电压试验。
工频试验电压应为7.1中规定值的80%,且应依次对主回路的每一相实施而其它相接地。试验时,试验变压器的一个端子应接地并和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外壳相连。
如果用现场安装后的电压试验代替制造厂承诺的出厂试验,则应施加全部的工频试验电压。
b) 密封试验:7.4适用。
c) 现场充入后流体状态的测量:7.107

7.107 现场充入流体后流体状态的测量

应确定充流体隔室中流体的状态,并应满足制造厂的规定。

8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选用导则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结构可以多种多样,这些可能涉及到技术和功能要求的更新。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选择主要涉及到运行设施功能要求的确定以及最满足这些要求的内部隔板的形式。与IEC 60298的第3版(1990)相比,关于分类的变更和其它现行的实践在附录CC中给出。
此类要求应考虑到适用的法规和用户的安全规程。

8.1 额定值的选择

对于给定的运行方式,通过考察正常负载条件和故障条件所要求的各个元件的额定值来选取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装的额定值可以不同于其元件的额定值。
考虑到系统的特征以及其预期未来的发展,选取的额定值应符合本标准。额定值的清单在第4章中给出。
其它参数如当地的大气和气候条件以及在海拔超过1000 m的地方使用等也应予以考虑。
故障条件所施加的负荷应通过计算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系统中的安装位置处的故障电流来确定。关于该方面可参照IEC 60909

8.2 设计和结构的选择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通常为固定型和可抽出型。各个元件可以抽出或移开的程度主要取决于维护的要求(如果有的话)和/或试验的规定。
少维护要求的开关装置的开发降低了承受电弧的某些部件需要频繁关注的必要。但是,仍然还有一些可触及到的部件部件,如熔断器以及电缆的偶然检查和试验。还要求机械部件的润滑和调整,原因是某些设计把可触及的机械部件置于高压隔室之外。
可触及的程度可以由维护和/或整个开关板能被停运来要求,依此来决定用户优先选择固定型或可抽出型。如果很少有维护的需求,如现今通行的实践,则总装应配有少维护的元件来提供实际的解决方案。固定型总装,尤其是采用了少维护元件的总装可以提供“终身成本效益”的布置。
不论是固定型还是可抽出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求命令进行工作的部件应从所有电源上隔离并接地。因此,用来隔离的隔离开关应确保能够防止再接通。
本标准中确定的隔板努力平衡此类安全要求的运行连续性和可维护性。本条中,考虑到不同型式能够提供的运行连续性和可维护性给出了一些导则。
临时插入的隔板,如果要求防止偶然地接触带电部件,在进行某些维护时,见10.4
如果用户采用了替代的维护程序,例如安全距离的确立和/或临时障板的设置和使用,这些就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
在制造厂声明了“可触及隔室”(定义见3.107),则通常使用的两种控制打开可触及隔室的方法如下:
——首先是通过联锁来保证在打开隔室之前内部的所有带电部件不带电并接地,称为“受控的可触及隔室”;
——其次是依赖于用户的程序和锁来保证安全,隔室提供有挂锁或等效的设施,称为“基于程序的可触及隔室”。
上述两种可触及隔室对用户皆适用。可触及隔室的盖板和/或活门在打开时不需要工具。如果隔室需要工具才能打开,则清楚地指示出用户需要采取别的措施来保证安全,这可能牵扯到运行的连续性,例如功能单元或整个开关板的隔离和接地,取决于隔室的等级
SC1级:按照其最简单的形式,金属外壳提供了防止人员接触危险部件以及防止固体外物侵入的保护。
采用适当的传感器和辅助装置,也可能对对地绝缘失效提供防护。这种形式并不能保证维修时的运行连续性(如果需要的话),并且,在触及外壳内部之前可能要求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从系统中完全隔离且不带电。
SC2级:这种形式在触及开关设备内部的隔室期间预期允许网络的最高运行连续性。
SC2级还可以分成两级:
SC2A:当触及一个功能单元的部件时,开关板的其它功能单元还可以保持运行。
可抽出型SC2A级示例:实际上,这意味着功能单元的进线高压电缆必须不带电并接地且回路应从母线上隔离或分开(物理上和电气上)。母线可能保持带电。此处所用的术语分开而不是隔开是为了避免区分绝缘和金属隔板和活门,见8.3
SC2B:作为对上述SC2A级的运行连续性的补充,SC2B级的到功能单元的可触及的高压进线电缆可以保持带电。这意味着有另一处隔离和分开,即在开关装置和电缆之间。
可抽出型SC2B级示例:如果SC2B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每个功能单元的主开关装置安装在自己的可触及隔室内,则维护可以对该主开关装置进行而不需要使相应的电缆连接不带电。结果是本例中的SC2B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对每个功能单元需要最少三个隔室。
对每一抬主开关装置;
对连接到主开关装置一侧的元件,如馈电回路;
对于连接到主开关装置另一侧的元件,如母线;在多于一组母线的场合,每组母线处于一个独立的隔室。

8.3 隔板等级的选择

有两种等级的隔板,M3.126.1)和I3.126.2)。
选择隔板等级时不需要对相邻隔室出现内部电弧的情况下对人员提供防护,见AA.1,也可见8.4
M级:打开的隔室被准备接地的金属隔板和/或活门包围。只要打开隔室的元件和相邻隔室的元件间已经隔离,则打开的隔室中可以有或没有活门。见5.103.3.1
此要求的目的是打开的隔室中没有电场存在且周围的隔室中不出现电场变化。
注:除非活门改变位置的影响,该等级允许因带电部件打开的隔室中没有电场,且不可能影响到带电部件周围的电场分布。

8.4 内部电弧等级的选择

选择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时,为了对操作人员以及适用场合时的一般公众提供可接受的保护水平,应对内部故障的可能性予以考虑。
通过降低危险至可接受的水平来达到防护的目的。根据ISO/IEC导则51,危险是危害出现的概率和危害的严酷度的组合(见ISO/IEC导则51的第5章关于安全性的定义)。
因此,有关内部电弧方面适当设备的选择应受到获取可接受危险水平的程序的控制。此程序在ISO/IEC导则51的第6章中规定。该程序基于用户在危险降低中所起的作用这样一个前提。
作为导则,表8.1给出了经验所示的故障最有可能出现的位置的清单。还给出了故障的起因以及降低内部故障概率的可能措施。如有必要,用户应履行那些适用于安装、交接、运行和维护的要求。5.102.3考虑了活门在3.1173.120的位置关闭时成为外壳一部分的可行性。从3.1163.118的位置移动(以及反过来)时状态的变化没有进行试验。
在可抽出部件沿轨道推进和抽出过程中可能出现故障。虽然这也是一种可能,但是由于活门的关闭改变了电场,所以没有必要考虑此类故障。更频繁的故障是由于插头和/或活门的损坏和变形导致在推进过程中的对地闪络。
确定IAC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时,考虑了以下几点:
——不是所有的开关设备具有试验过的IAC类;
——不是所有的开关设备都是可抽出型的;
——不是所有的开关设备都装有在任何位置能够关闭的门。
8.1 位置起因和降低内部故障概率的措施举例
最有可能出现内部
故障的位置
1
内部故障的可能起因
可能的预防措施举例
电缆隔室
不适当的设计
选择适当的尺寸
使用合适的材料
错误安装
避免交叉电缆连接
现场工艺的检查。正确的力矩
固体或流体绝缘失效(有缺陷或泄漏)
现场工艺的检查和/或绝缘试验。适用时,液位的规范检查。
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
接地开关
误操作
联锁(见5.105)。延时再分闸。不依赖人力的操作。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的关合能力。对人员的教育。
螺栓连接和触头
腐蚀
采用防腐镀层和/或油脂。采用电镀。适用的场合,金属帽。
错误装配
通过适当的方法检查工艺。正确的力矩。适当的锁的措施
互感器
铁磁谐振
通过适当的回路设计避免这些电气效应
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短路
通过适当的措施如保护盖、低压熔断器避免短路
断路器
不足的维护
规范程序化的维护。人员的教育。
所有位置
人为失误
通过隔室限制触及。带电部件包覆绝缘。
人员的教育。
电气应力作用下的老化
局部放电出厂试验。
污秽、潮湿、灰尘害虫等的侵入
采取措施保证规定的运行条件(见第2章)。采用充气隔室。
过电压
过电压保护。适当的绝缘配合。现场绝缘试验。

在内部故障方面作为选择适当的开关设备的导则,可以采用下述判据:
——在涉及的危险可以不计的场合:IAC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没有必要。
——在与涉及的危险有关的场合:应仅使用IAC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对于第二种情况,选择时应考虑到可预见的故障的最大短路电流和持续时间与试验过的设备的额定值的比较。此外,应依据制造厂的安装说明书(见第10章)。尤其是内部故障期间人员的位置很重要。根据试验的布置制造厂应指明开关设备的那一侧是可触及的以及用户应严格遵守说明书。允许人员进入没有被规定为可触及的区域可能会导致人员的伤害。
IAC级给出了AA.1中规定的正常运行条件下人员保护水平的试验。涉及到在这些条件下人员的防护,没有涉及到在维护条件下人员的防护以及运行的连续性。

9 随询问单标书和订单提供的资料

9.101 随询问单和订单提供的资料

询问或者订购一台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时,询问者应提供下列资料:
系统特征:
标称和最高电压,频率,系统中性点接地的型式。
如果不同于标准(见第2章),运行条件:
最低和最高周围空气温度;正常运行条件或影响满意运行的任何条件偏离,如异常地暴露在蒸汽、湿度、烟雾、爆炸性气体,过度的灰尘或盐份,热辐射,如日照;地震或其它振动的危险导致设备外部裂开。
设施和其元件的特征:
a) 户内或户外设施
b) 相数
c) 母线数量
d) 额定电压
e) 额定频率
f) 额定绝缘水平
g) 母线或馈电回路的额定电流(Ik时)
h)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不同于1 s
j)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不同于2.5 Ik时)
k) 元件的额定值
l) 外壳和隔板的防护等级
m) 线路图
n)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类型(SC1SC2)
o) 如果要求,各种隔室的名称和类别的描述
p) 隔板和活门的等级(MI)
q) 如果要求,IAC
操动机构的特征:
a) 操动机构的型式
b) 额定电源电压(如果有的话)
c) 额定电源频率(如果有的话)
d) 额定压力(如果有的话)
e) 特殊的联锁要求
除了这些项目外,询问者应说明可能影响标书和订单的每个条件,如特殊的装配和安装条件,外部高压连接的位置以及压力容器的规程,电缆试验的要求。
如果要求特殊的型式试验,应提供资料。 

9.102 随标书提供的资料

如果适用,制造厂应提供具有描述性的和图纸的下列资料:
1 9.1013列举的额定值和特性。
要求时,型式试验证书和报告。
结构特征,如:
a) 最重运输单元的质量
b) 设施的总体尺寸
c) 外部连接的布置
d) 运输和安装的工具
e) 安装规程
f) 各种隔室的名称和类别的描述
g) 可触及侧
h) 运行和维护的说明书
i) 气体压力或液体压力系统的类型
j) 额定充入压力和最低功能压力
k) 不同隔室的液体的体积或者气体或液体的质量
l) 气体或液体状态的技术要求
操动机构的特征
a9.1014列举的类型和额定值
b)操作电流或功率
c) 动作时间
d) 操作用免费气体的数量
推荐的用户应该获取的备件清单。

10 运输储存安装运行和维护规则

    见IEC 60694的第10章。

10.1 运输储存和安装过程中的状态

    见IEC 6069410.1

10.2 安装

IEC 6069410.2,并在10.2.3的第一段后增加新的一段:
对于IAC级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提供在内部电弧情况下安全安装条件的导则。实际安装条件的危害应根据试验样品在内部电弧试验期间的安装条件(见附录AA.3)进行评估。认为这些条件是最低允许条件。认为任何严酷度较低的条件和/或提供更大的空间已被试验覆盖。
但是,如果用户认为危险是不相关的,则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安装可以不受制造厂指出的约束条件的限制。

10.3 运行

    见IEC 6069410.3

10.4 维护

IEC 6069410.4,并作如下补充:
进行某个维护程序时,如果要求临时插入隔板来防止偶然触及带电部件,则:
——制造厂应提供要求的隔板或其设计。
——制造厂应给出关于维护程序和隔板使用的建设性导则。
——如果按照制造厂的导则完成了安装,应满足要求的IP2X(符合IEC 60529)。
——此类隔板应满足5.103.3的要求。
——隔板和其支撑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避免偶然触及带电部件。
注:仅用做机械防护的隔板和支撑不受本标准的约束。

11 安全性

IEC 60694的第11章,并作如下补充:

11.101 程序

适当的程序应由用户提出以保证基于程序的可触及隔室仅在隔室中包含的可以触及的主回路的部件不带电并接地或者处于可抽出位置且相应的活门关闭时才能打开。程序可以由设施所有国的法律或者用户的安全文件来规定。

11.102 内部电弧方面

就涉及到的人员防护来说,因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的内部故障产生的电弧可以导致开关设备室内过压力。这一效应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但在设施设计时应予以考虑。
附录AA
(标准的)
内部故障
在内部故障引起电弧的条件下金属封闭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试验的方法

AA.1 简介

本附录适用于IAC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等级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出现内部电弧事件时在处于正常运行条件的设备附近且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对人员提供了经过试验的保护水平。
为了本附录的目的,正常运行条件意味着要求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能够进行操作,例如,高压开关装置的分闸或合闸、接通或隔离可抽出部件、测量仪器和监控设备的准备等等。因此,如果进行此类操作中的任何一种,盖板应移开和/或门应打开,下述试验应在此条件下进行。
不认为移开或更换运行元件(例如高压熔断器或任何可移开元件)以及哪些要求进行的维护工作属于正常操作。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部的内部故障可能发生在多处且可能引起多种物理现象。例如,外壳内的绝缘流体中电弧发展产生的电弧能量可以引起内部过压力和局部过热,进而对设备产生机械的和热的应力。此外,涉及到的材料可能产生热的分解物,可能向外壳外部释放出气体或蒸汽。
内部电弧等级IAC允许内部过压力作用到盖板、门、观察窗等。它还考虑了电弧的热效应或者加固了外壳以及排出的热气体和灼热粒子,但是不会损坏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被触及的内部隔板和活门。
下述内部电弧试验用来验证在内部电弧情况下设计在人员防护方面的有效性。它不包括可能导致危害,如可能在故障后存在的具有潜在毒性的气体的所有效应。从此观点出发,要求在重新进入开关设备室内之前应立即排风和进一步通风。
内部电弧后火灾的传播对置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周围的材料或设备构成的危害不包括在本试验内。

AA.2 可触及性的类型

a) 除了柱上安装的情况外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应区别在设施现场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触及:
A类可触及性:仅限于授权的人员;
B类可触及性:不受限制的可触及性,包括一般的公众。
相应于这两类可触及性,两种不同的试验条件在AA.3中规定。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可以在其外壳的不同侧面具有不同类型的可触及性。
为了确认外壳的不同侧面(见AA.7AA.8),采用下述代码:
F:前面
L:侧面
R:后面
前面应由制造厂明确规定。
b) 柱上安装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C类可触及性:接触不到的设施限制的可触及性
设施的最低允许高度应由制造厂规定。

AA.3 试验布置

AA.3.1 概述

应观测下述几点:
● 试验样品应装配完整。只要和元件一样具有相同的体积和外部材料且不影响主回路和接地回路,允许使用内部元件的模型。
● 应对包含主回路元件的功能单元的每个隔室进行试验。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由可扩展的(模块)独立单元构成的情况下,则试验应在和运行情况一样连在一起的两个单元构成的样品上进行。试验至少应在靠近指示器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末端的所有隔室上进行。但是,如果相邻单元的连接侧和构成开关板的末端侧之间在强度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由制造厂声明的),则应采用三个单元且在中间单元的不同隔室上应重复进行试验。
注:独立单元是可以包含在单独的公共外壳内的一个或多个水平和垂直布置(层)的功能单元的总装。
● 在柱上安装设备的情况下,试验样品应和运行条件一样安装在制造厂规定的最低高度。如果有控制盒和/或与柱基具有电气的/机械的联系,也应安装。
● 如果试验样品需要接地,则应在提供的点接地。
● 试验应在事先没有经受过电弧的隔室上进行,或者,如果承受过电弧,则应处于不影响试验结果的条件下。
● 对于充流体(不同于SF6)的隔室,试验应在充有额定充入条件(±10%)的原始流体上进行。允许在额定充入条件(±10%)下用空气替代SF6

AA.3.2 空间模拟

a) 户内使用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试验小室应由地板、天花板和两面互相垂直墙壁组成。还应建造适当的模拟电缆连接路径和/或排气管道。
天花板:
除非制造厂规定了更大的最小间距,否则,天花板应处于距试验样品竟上部600 mm±100 mm的位置。但是,天花板应在距离地面最小为2 m的位置。本规定适用于高度小于1.5 m的试验样品。
为了评估安装条件的判据,制造厂可以在与天花板较小的间距时进行附加的试验。
侧面的墙壁:
侧面的墙壁应位于距试验样品侧面100 mm±5 mm的位置。
后面的墙壁:
取决于可触及性的类型,后面的墙壁应位于下述
● 不可触及的后面板:
除非制造厂规定了更大的间距,该墙壁允许到试验样品后面的距离为100 mm±5 mm。只要能够证明试验样品后面板的任何永久变形不会受到墙壁的妨碍或限制,则可以选取更小的间距。
只要满足两个附加的条件(见AA.6和判据1),认为靠墙壁较近的试验布置是有效的。
如果不能证明这些条件或者制造厂要求直接验证靠墙安装的设计,应在与墙壁没有间距的情况下进行特定的试验。但是,此试验的有效性不能扩展到任何其它设施的条件。
如果试验是在制造厂规定的任何与后墙壁更大的间距时进行的,则该间距应规定为安装说明书的最小允许间距。说明书还应包括关于防止人员进入那些区域所采取措施的职责方面的导则。
● 可触及的后面板:
后墙壁应离开试验样品后面板800 mm±100 mm的标准间距。
为了验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缩小的空间里(例如判定设施靠近墙壁,在后板不可触及的布置)能够正确运行,应在较小的间距下进行附加的试验。
● 特殊情况下,排气管道的使用:
如果制造厂声明设计要求电缆触及路径和或任何其它排气管道需要用来排出内部电弧期间产生的气体,它们的最小横截面尺寸和位置应由制造厂规定。进行的试验应模拟此类排气管道。排气管道的开放端至少应距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2 m,以防止对试验结果的任何不适当的影响。
b) 户外使用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如果对所有面(FLR)都规定了可触及性,则既不要求墙壁也不要求天花板。如果必要,如上所述,电缆的触及路径应予以建立。
从内部电弧的观点出发,认为通过了试验的户内使用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对于同样可触及性要求的户外应用有效。

AA.3.3 指示器(用于估计气体的热效应)

AA.3.3.1 概述

指示器是切边不朝向试验样品的棉布片。
根据可触及性的条件,指示器应采用黑色的印花棉布(棉纤维大约150 g/m2)或者黑色的棉麻混纺布(大约40 g/m2)。
应注意观察垂直布置的指示器不应互相点燃。这可以通过把它们固定在一个钢板的框架上实现,深度为2 mm×30 mm+0-3 mm),见图AA.1
对于水平指示器,应注意灼热粒子不应积聚。如果安装的指示器没有框架就满足了这一要求,见图AA.2
指示器的尺寸应为150 mm×150 mm+15-0 mm

AA.3.3.2 指示器的布置

指示器应置于每一个可触及侧,位于安装架上,距离取决于可触及性的类型。
考虑到从受试表面喷出热气体的角度直到45°的可能性,安装架的长度应大于试验样品的长度。只要空间模拟的布置中墙壁的位置不会限制这一扩展,这意味着对B类可触及性,安装架应长于受试单元100 mm;对于A类可触及性,应长于300 mm
注:在任何情况下,垂直安装的指示器到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距离应外壳的表面量起,不考虑凸出的元件(例如手柄、电器的框架等等)。如果开关设备的表面不规则,按照可触及性的类型,在上述距离,指示器的位置应尽可能实际地模拟人员通常在设备前所处的位置。
a) A类可触及性(授权的人员)
应使用黑色印花棉布(棉纤维大约150 g/m2)作为指示器。
指示器应垂直安装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的所有可触及的侧面,高度直到2 m且均匀分布在方格盘上,覆盖区域的40%-50%(见图AA.3AA.4)。
指示器到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距离为300 mm±15 mm
还应布置如AA.3AA.4规定的距地面高度为2 m水平指示器,并覆盖距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300 mm800 mm间的整个区域。如果天花板位于地面上2 m处(见AA.3.2的破折号a),则不要求水平指示器。指示器应均匀分布在方格盘上,覆盖区域的40%-50%(见图AA.3AA.4)。
b) B类可触及性(一般公众)
应使用黑色的棉麻混纺布(大约40 g/m2)作为指示器。
指示器应垂直安装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的所有可触及的侧面,高度直到地面上2 m。如果样品的实际高度小于1.9 m,则垂直指示器应安装直到超过样品100 mm的高度。
指示器应均匀分布在方格盘上,覆盖区域的40%-50%(见图AA.3AA.5)。
指示器距开关设备的距离为100 mm±5 mm
还应布置如图AA.5规定高度的水平指示器,并覆盖距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100 mm800 mm间的整个区域。如果样品的高度小于2 m,则指示器应象可触及侧一样位于上盖板上,距离为100 mm±5 mm(见图AA.6)。指示器应均匀分布在方格盘上,覆盖区域的40%-50%(见图AA.5AA.6)。
c) 特殊条件的可触及性
应使用黑色的棉麻混纺布(大约40 g/m2)作为指示器。
如果正常运行要求人员在设备上站立或行走,则水平指示器应如图AA.6的规定位于上盖板上,而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高度无关。
d) C类可触及性——柱上安装的设备
应使用黑色的棉麻混纺布(大约40 g/m2)作为指示器。
指示器应水平布置在高度为2 m的位置,覆盖以柱为中心3 m见方的区域。应均匀分布在方格盘上,覆盖区域的40%-50%(见图AA.7)。

AA.4 施加的电流和电压

AA.4.1 概述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进行三相试验(对于三相系统)。试验期间施加的短路电流应相应于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如果制造厂有规定,可以低一些。
认为在给定电压、电流和持续时间下进行的试验对所有较低的电压、电流和/或持续时间值有效。

AA.4.2 电压

试验回路施加的电压应等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额定电压。如果试验站的能力不允许这样,只要在试验期间满足下述条件,可以选取较低的电压:
a) 通过数字记录装置计算的真正的电流有效值符合AA.4.3的电流要求。
b) 已经引燃任一相电弧不会提前熄灭。

AA.4.3 电流

AA.4.3.1 交流分量

电弧试验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规定的短路电流应在(+5-0%偏差范围内。如果外施电压等于额定电压,该偏差适用于预期电流。
电流应保持恒定。如果试验站的能力不允许如此,则试验应延长至电流的交流分量的积分规定值,并在(+10-0%偏差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电流的前三个半波至少应等于规定值且在试验末尾不小于规定值的50%

AA.4.3.2 峰值电流

合闸时刻的选择应使得峰值电流的预期值在(+5-0%的偏差范围内,一个边相为AA.4.3.1中规定的交流分量有效值的2.5(对于频率直到50 Hz)2.6(对于频率为60 Hz),且使得大半波也出现在另一个边相上。如果电压低于额定电压,受试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短路电流峰值应不降到额定峰值的90%以下。
在引燃两相电弧的情况下,合闸时刻的选择应提供最大可能的直流分量。

AA.4.4 频率

对于额定频率为50 Hz60 Hz,试验开始时的频率应在48 Hz62 Hz之间。对于其它的额定频率,偏离额定值不应超过±10%
对快速动作的保护装置依赖于频率动作的场合,试验应在这些装置的额定频率的±10%范围内进行。

AA.4.5 试验的持续时间

试验的持续时间应由制造厂规定。标准推荐的数值为:1 s0.5 s0.1 s
注:通常在电流不同于试验中所用的电流时不可能计算允许的电弧持续时间。试验期间的最高压力通常不会在较短的燃弧时间下降低,且没有通行的规则可依,对较低的电流可以提高允许的电弧持续时间。

AA.5 试验程序

AA.5.1 电源回路

如果适用,除了具有分相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外,且分相的隔室间没有相互影响,电源回路应是三相的。电源回路的中性点可以绝缘或通过阻抗接地,并使得接地电流小于100 A。在这种情况下,回路的布置覆盖了所有的中性点的情况。
注:直接接地的中性点的内部故障的严酷程度较低。
应注意接线不要改变了试验条件。
送电的方向应如下:
● 对于电缆隔室:从母线供电,通过主开关装置。
● 对于母线隔室:电源的连接不应使隔室打开。如果母线隔室对整个开关板是公共的,且隔板的安装在功能单元间形成了独立的隔室,则应通过隔板或者通过位于开关板的一个末端的主开关装置供电。
● 对于主开关装置隔室:从母线供电,主开关装置处于合闸位置。
● 对于包含几个主回路元件的隔室:通过一组适合的进线套管供电,除了接地开关(如果有的话,应处于分闸位置)外,所有的开关装置处于合闸位置。

AA.5.2 电弧的引燃

电弧应在所有相间通过直径大约为0.5 mm的金属线引燃。对于分相导体,在一相和地之间引燃。
引燃点应位于受试隔室内距电源最远的可触及位置。
在带电部件采用固体绝缘包覆的功能单元内,电弧应在相邻的两相间引燃,电流值为额定值的87%。对于分相导体,在一相和地之间的下述位置引燃:
a) 在绝缘包覆的部件的绝缘间的间隙或连接表面
b) 如果没有采用预装的绝缘件,通过在现场制造的绝缘连接上打孔。
除了b)的情况外,不应对固体绝缘打孔。电源回路应是三相的以使故障发展为三相故障。
对于通过插入式连接器连接的电缆隔室,屏蔽或没有屏蔽,或者现场制作的固体绝缘,受试的两相应装有裸露的接线头和低压绝缘电缆,且第三个具有制造厂提供的中压绝缘电缆并能通电。
注:经验证明故障一般不会发展成三相故障;因此,第三相的安装点的选择不是关键的。
在所有的相间故障情况下,试验电流应按照AA.4.3确定的三相电源回路的相对相故障电流。除非发展成三相故障,否则,就意味着实际的电流值降低到0.87倍的规定内部电弧耐受电流。

AA.6 接受的判据

如果满足下述判据,就是IAC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按照相关的可触及性类型):
判据1
安全可靠的门或陔板没有打开。只要没有部件到达每一侧指示器或墙壁的位置(最近的),变形是可以接受的。试验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没有必要满足其规定的IP代码。
把这一接受判据延伸到比受试设备(见AA.3.2a))更靠近墙壁的设施,应满足两个附加条件:
● 永久的变形小于预期与墙壁的距离。
● 排出的气体没有直接朝向墙壁。
判据2
● 在试验规定的时间内外壳没有开裂。
● 喷射出的小件单个质量不超过60 g是可以接受的。
判据3
电弧在高度不超过2 m的可触及面上没有形成孔洞。
判据4
由于热气体的效应没有点燃指示器。
如果有证据说明点燃是由灼热粒子而不是热气体所引起的,试验期间开始的燃烧,可以认为满足了评估的判据。实验室可以采用高速摄影机、摄像或任何其它适合的方法获得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
也没有包括油漆和粘贴物的燃烧导致的指示器的燃烧
判据5
外壳保持和其接地点的连接。外观检查通常足以判定是否满足。如有怀疑,应检查接地连接的连续性,见6.6b)

AA.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应给出下述资料:
——说明主要尺寸的试验单元的草图,额定值及描述,有关机械强度方面的细节压力释放帽的布置以及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与地面和/或墙壁的固定方法。对于柱上安装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给出柱子的特征以及固定到柱子上的方法。
——试验连接的布置。
——内部故障触发的方法和点的位置。
——考虑到可触及性的类型(ABC),试验布置的草图(空间模拟、试验样品和指示器的安装架)、侧面(FLR)和安装条件。
——外施电压和频率。
——对于预期电流和试验电流:
a) 前三个半波期间交流分量的有效值;
b) 最高的峰值;
c) 在实际的试验持续时间内交流分量的平均值;
d) 试验的持续时间。
——表明电压和电流的示波图。
——试验前后受试对象的照片。
——其它相关的说明。

AA.8 等级的命名

IAC级被试验证明的情况下,根据6.107,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命名如下:
——概述:IAC级(内部电弧等级的大写首字母)
——可触及性:ABC(按照AA.2
——试验的额定值:单位为kA的试验电流的有效值以及单位为秒的持续时间。
这一名称应包括在铭牌中(见5.10)。
示例1:一台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试验的故障电流为12.5 kA(有效值),持续时间0.5 s,打算安装在公众可触及的场所,试验时指示器位于前面、侧面及后面,命名如下:
IAC级   BFLR
内部电弧:12.5 kA  0.5 s
示例2:一台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试验的故障电流为16 kA(有效值),持续时间1 s,打算安装在下述条件下:
前面:公众可触及性
后面:限于操作人员
侧面:不可触及
命名如下:
IAC级   BF-AR
内部电弧:16 kA  1 s
附录BB
(资料性的)
局部放电测量

BB1  概述

局部放电测量是探测及试验设备中某些缺陷的适当方法,且是对绝缘试验的有用的补充。经验表明局部放电在特定布置方面导致绝缘的介电强度的进一步劣化,尤其是固体绝缘和充流体的隔室。
另一方面,由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所采用的绝缘系统的复杂性,尚不可能在局部放电的测量结果和设备的预期寿命之间建立可靠的联系。

BB.2  适用性

如果其中采用了有机绝缘材料,则局部放电测量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是适用的,对充气隔室是推荐的。
由于设计的多样性,不能给出试品的一般要求,通常,试品应由与设备的完整装配上可能出现的绝缘应力相同的装配或分装组成。
1:由完整的装配组成的试品是优选的。在集成式开关设备设计的情况下,尤其是各种各样的带电部件和连接预埋于固体绝缘中的场合,试验要必需在完整的装配上进行。
2:在设计包含传统元件(例如互感器、属管)组合的情况下,且这些元件可以按照各自的标准单独进行试验,则本局部放电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查总装中元件的布置。
由于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推荐在用来进行强制性绝缘试验所用的总装和分装上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3:本试验可以在总装上进行,应注意外部的局部放电不影响测量。
对于局部放电试验,在确定其必要性应考虑的判据,例如:
1) 运行的实际经验,包括一个阶段时间生产的此类试验的;
2) 固体绝缘的最高应力区域电场强度的数值;
3) 设备中固体主要绝缘部分的绝缘材料的种类。

BB.3  试验回路和测量仪器

如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应满足IEC 60270 
三相试验可以在单相试验回路中或者三相试验回路中进行试验(见表BB.1)。
a) 单相试验回路
程序A:
对于设计用于中性点固定接地与非固定接地系统中设备是一个通用的方法。
测量局部放电量时,每相应依次与试验电压源相连,其它两相和运行中接地的所有部分件应接地。
程序B
仅适于设计用于电性点固定接地系统中以外的设备,测量局部放电量时,可以使用两种布置。
首先,应试1.1Ur(Ur为额定电压)的试验电压下测量。每相应依次和试验电压源连接,其余两相接地。有必要把运行中止常接地的所有金属件绝缘或移开。在运行中接地的部件接地以及三相与试验电压源桥接的情况,应在降低的试验电压1.1Ur/ 3下进行附加的测量。
b) 三相试验回路
如果有适用的试验设施可以利用,局放放电试验可以在三相布置的回路中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推荐采用图BB.1所示的接有三台耦合电感器的布置。可以采用一台放电探测器依次和三相测量阻抗连接。
对于三相布置的一个测量位置时探测器的标准,一方面,已放电兹的短时电流脉冲依次注入在每相和地之间,另一方面在其余两相之间。给出最低偏差的校准用来确定放电量。

BB.4  试验程序

外施工频电压长高到根据试验回路(见表BB.1)至少为1.3Ur1.3Ur/ 3的预应力值,并保持在该值至少10S。在此阶段发生的局部放电可以不考虑。
然后,根据试验回路没有问题地将电压降到1.1Ur1.1Ur/ 3,且在此试验电压(见表BB.1)下测量局部放电量。
考虑到实际的背影噪音水平,作日附加信息,应尽可能地记录到局部放电的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
通常,对装配或分装的试验应在开关装置处于合闸位置时进行。如果在分闸的触头间通过局部放电获取的绝缘间化可以想象到的情况下,则对处于分闸位置的隔离开关进行附加的局部放电测量。
*:作为替代方法,局部放电试验可以在工频电压试验后降低电压的过程中进行。
对充流体设备,试验应在最低功能压力或额定充入在中的最严酷的一种条件下进行。

BB.5  最允许局部放电量

推荐的局部放电量是通常用皮库(PC)表示的出现的电荷。
在1.1Ur1.31r/ 3时的最大允许局放电量应在制造厂和用户之间达成协议。
对于固体绝缘,接受限值在1.1Ur(相间电压)(在1.1Ur/ 3相对地电压)下似乎应为10PC,而对于中性点非固定接地的系统,在1.1Ur*相对地电压下为100PC。
注:在获取进一步可证实的资料以前,局部放电量的限值可以不规定。此时,这些数值是制造厂的责任,或者,在验收试验时,根据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
附录CC
(资料性的)
解释性的注解


CC.1  

    与IEC 60298的第3版(1990)和其它现行实践相比,关于分类的变化方向的解释如下:
在此附录中IEC 60298的第3版(1990)称为“前版标准”。
在前版标准IEC 60298(1990)中,定义了三类:
金属铠装型;
隔室型;
箱型。
研究这些类型,可以发现下述缺点:
——前版标准是围绕可抽出的断路器编写的。它应进一步改进成能够涵盖固定设计的断路器和GIS的发展趋势。
——前版标准对开关设备的分类是以设计为基础;而不是以适合用户要求为基础。“箱型”适合于所有的开关设备,但不满足最少三个隔室的要求,从用户的观点出发,这是不正确的。存在几种可能等级的使用连续性,前版标准中全部定义为“箱型”,见下面CC.1中的示例1~4。其中可以找到某些可以的结构。

CC.1.1  示例

新等级:按照本文件
旧等级:按照前版IEC 60298(1990)
点/画线表示隔板。
示例1:没有隔板



内部界面侧=(母线例)
主开关装置=(主要功能装置)
用户界面侧=(电缆侧)

示例子
需要能及


主功能装置
电缆侧
母线侧
新等级

旧等级
母线停电
电缆停电
母线停电
电缆停电
主功能单元停电
电缆停电
SC1

箱型

是,所有

是,所有

是,所有









示例2:独立的母线隔室;
示例3:功能单元处于自己的隔室;
示例4:示例2和3的组合;
示例5:具有独立电缆隔室的示测4;
SC2B还涵盖了示例4的情况以及更多的隔室,例如,如果有独立的PT隔室或CT隔室。
注意:隔离开关的位置很重要,(母线隔室、主功能装置隔室或在其自己的隔室内)。

CC.1.2  

——需要什么样的隔室?
——哪种隔室必须是可能及型的?
——受控的或基于是程序的可能及性的必要性(3.107)?
——打开一隔室时其它功能单元之中运行连续性(功率流)的可能?(SC1/2级)。
——切断开关设备进线馈线的需要?(SC2B/SC2A)
——需要在打开的隔室中设有电场?(M/I级)

CC.1.3  关于定义前版标准中的其它缺陷

——由于金属铠装允许使用非金属活门和套管,金属铠装和隔室型的区预不清楚。
——金属铠装“在IEC和IEEE标准中不同”。

表CC1.  IEC和IEEE关于金属铠装定义的比较

IECCO 298(1990)

IEEE  C37.20.2
隔室

三个隔室
允许固定的CB

仅允许可抽出的CB
允许裸导体

一次导体被绝缘材料包厦


变压器的熔断器可移开件,PT和平共处CPT位于自己的隔室


主母线隔室?(每面柜)


CB—断路器皿    PT—电压互感器   CT—电流互感器    CPT—控制用变压器  

CC.2  ANSI定义的——

ANSI的金属铠装开关设备在在于2271-200定义中的术语中的定义(亦可见CC.1.3
SC2B-M级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由下术基本特性来验证
——主开关装置配有可以自对准和自耦合的一次隔室需装置且辅助和控制回路可断开。
——主回路元件,如开关装置、母线、电压互感器和控制用变压器具有独立的隔室。这些隔室由接地的金属封闭且无需打开。母线隔室与水平方向相互的功能单元分离。
——尤其包括在可抽出部件的前面或其一部分的金属隔板以保证在隔离位置,门打开时没有落局压部件。
——可抽出部件处于隔离,试验或移开位置时自动金属活门固定的主回路元件。
——主回路导体和连接全部用绝缘材料包复。
——正常运行条件下具有满足适当操作顺序要求的机械联锁。
——除了短长度的线,如互感器端子上的外,辅助回路由接地的金属隔板和高压部件隔开。
——开关装置插入隔室的门可以作为仪表盘或继电器盘且可以在隔室内满足能及辅助回路。
——主回路熔断器保护的仪器和/或控制变压器的安装应使得在它们被触及之前和高压回路隔室。在高压回路隔离后,在隔离操作期间应保证高压绕组和/或熔断器的接地以消除静电电荷。

CC.3  局部放电

    关于接受的局部放电水平,可以断定所采用的几种技术都有它们各自的特定要求。由于经常采用几种技术的组合,所以,似乎对规定最高水平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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