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本条款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地区使用 ) | |
1. | 佳能产品用于产品销售日期起一年内,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可享有免费修理服务 |
2. | 用户送交相机时,需持由经销商填写完整的保修卡“用户联”及有效的销售凭证。如无此二者则需支付修理费用。 |
3. | 因使用不当,意外损坏或经由其它方式修理而引起的损坏,或任意涂改保修卡俱不在保修之列。 |
4. | 随产品之附件(除专用原配充电电池和原配储存卡外),不包括在保修范围内。 |
5. | 如发现相机严重进水或进沙,本公司有权不提供保修服务(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一律收取检查及维修费用。 |
6. | 保修卡只包括与本产品相关的保修服务。富士对任何非列明于保修卡内之索赔要求,概不负责。 |
7. | 相机的损坏程度以本公司检查结果为准,用户提供情况仅供参考。 |
8. | 保修卡由客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恕不补发。 |
9. | 保修卡必须盖有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经销单位印章方才生效。 |
修理完毕的相机,由本公司通知用户后代为保管3个月,过期不领本公司将自行处理 网上技术支持:http://www.hndc120.com 在线技术QQ:405897796 819934376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52号(科技市场)百脑汇大厦10楼1015室 坐车可乘2路 67路(火车站)42路 97路 303路 电话;0371-63868089 0371-55816659 |